對失信企業聯合懲戒動真格
- 發佈時間:2015-11-11 06:27:48 來源:經濟日報 責任編輯:羅伯特
本報北京11月10日訊 記者顧陽 佘穎報道:國家發展改革委、國家工商總局今天聯合召開媒體通氣會,對日前印發實施的《失信企業協同監管和聯合懲戒合作備忘錄》進行解讀時指出,“一處違法、處處受限”,違法失信企業將在銀行貸款、經營活動等方面“四處碰壁”,承擔失信帶來的代價。
據介紹,《備忘錄》懲戒範圍包括安全生産、旅行社經營、國有企業監督管理、飼料及獸藥經營、食品藥品經營、網際網路上網服務經營及娛樂場所經營等30多個重點領域,覆蓋了全國和省、市、縣多個行政層級,具有強大的社會影響力。
《備忘錄》整合形成了三大類90項具體措施,明確了聯合懲戒的範圍、對象、懲戒措施、責任部門,規定了協同監管和聯合懲戒的具體實施方式和資訊反饋通報機制。《備忘錄》提出的聯合懲戒措施可以分為兩大類。一類是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根據其他行業主管部門提供的本領域內失信當事人資訊,採取市場準入和任職資格限制,責令當事人限期辦理變更、登出登記或吊銷營業執照等懲戒措施;另一類是工商行政管理部門以外的其他簽署部門根據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提供的失信資訊,依法在本領域內對其經營活動採取的聯合懲戒措施,包括限制從事網際網路資訊服務、擔任證券公司董事、部分高消費行為、參與政府採購、取得政府資金支援等。
截至10月30日,全國被列入經營異常名錄的市場主體共計312.36萬戶,各地工商、市場監管部門對被列入經營異常名錄的企業在銀行貸款、政府採購、工程招投標、國有土地出讓等工作中予以限制或者禁入。其他部門在各領域累計給予限制29.67萬戶次,累計限制自然人54.51萬人次。
國家工商總局企業監管局局長馬伕介紹,目前已建立了覆蓋全國的“黑名單”庫,法院136.5萬失信被執行人數據、工商總局467.58萬被吊銷企業資訊等都納入其中,在市場準入環節將對相關失信自然人擔任企業法定代表人、負責人、董事、監事及高管職務進行嚴格限制。
國家發展改革委秘書長李樸民表示,此次簽署的備忘錄除懲戒措施多、懲戒力度大、影響範圍廣等特點外,還將全面啟動實施“雙向懲戒”,即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與其他簽署部門,通過全國統一的信用資訊共用交換平臺實現共用交換。在此基礎上,雙方根據對方提供的企業失信資訊分別在本領域內依法依規對失信企業及相關人員實施懲戒,不斷構建聯合懲戒工作的資訊化聯絡反饋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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