給領導幹部戴上自然資源管護“緊箍咒”
- 發佈時間:2015-11-10 07:02:11 來源:經濟日報 責任編輯:羅伯特
本報北京11月9日訊 記者崔文苑報道: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日前印發《開展領導幹部自然資源資産離任審計試點方案》,標誌著這項備受關注的審計試點工作正式拉開帷幕。根據方案,領導幹部自然資源資産離任審計試點將分三步走,2015年至2017年在各地進行試點,2017年制定出臺領導幹部自然資源資産離任審計暫行規定,2018年開始建立經常性的審計制度。
“對領導幹部實行自然資源資産離任審計,既是生態文明制度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也是建立健全系統完整的生態文明制度體系的重要內容,對於促進領導幹部樹立科學的發展觀和正確的政績觀,推動生態文明建設具有重要意義。”審計署副審計長陳塵肇接受《經濟日報》記者採訪時表示。
根據方案,一方面要揭示自然資源資産管理開發利用和生態環境保護中存在的突出問題,以及影響自然資源和生態環境安全的風險隱患,並推動及時解決;另一方面,要落實責任、強化問責,促進領導幹部樹立正確的政績觀。審計署審計科研所副所長劉力雲表示,通過促進政府及其部門進行整改,推動自然資源資産管理的不斷改進和生態環境保護;同時,強調責任劃分,客觀上對領導幹部任職期間對自然資源資産管理和生態環境保護恪盡職守,起到提醒約束的作用。
審計試點涉及的重點領域包括土地資源、水資源、森林資源以及礦山生態環境治理、大氣污染防治等領域。審計對象則主要是地方各級黨委和政府主要領導幹部。“主要圍繞被審計領導幹部任職期間,履行自然資源資産管理、生態環境保護責任情況開展審計試點、進行審計評價,界定領導幹部應承擔的責任。”陳塵肇説。根據方案,在審計試點中應堅持因地制宜、重在責任、穩步推進的原則,即根據各地主體功能區定位以及自然資源資産稟賦特點和生態環境保護工作重點,結合領導幹部的崗位職責特點,確定審計內容和重點,有針對性地組織實施。
據了解,開展領導幹部自然資源資産離任審計試點,最終要實現的主要目標,是探索並逐步完善領導幹部自然資源資産離任審計制度,形成一套比較成熟、符合實際的審計規範,保障領導幹部自然資源資産離任審計工作深入開展,推動領導幹部守法、守紀、守規、盡責,切實履行自然資源資産管理和生態環境保護責任,促進自然資源資産節約集約利用和生態環境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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