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兒子承包工地受傷死亡,該怎麼賠
- 發佈時間:2015-11-04 09:31:40 來源:寧夏日報 責任編輯:羅伯特
本報訊 (記者 白景輝)10月28日,王某撥打本報新聞熱線想表達對靈武法律援助中心的感謝。她的丈夫盧某因工傷死亡後,在法律援助中心的幫助下,她不僅拿到了補助金,每月還能領到1200多元的撫恤金。
2013年8月30日下午,盧某在靈武市某公司工地四樓工作時突然摔倒,被緊急送往靈武市醫院救治,但終因搶救無效死亡。
隨後,盧某家人向靈武市法律援助中心求助。法律援助中心承辦律師在向盧某長子盧某某了解案件的發生過程中發現,盧某某就是涉案公司工程的承包人,盧某在其承包的工地受傷,其是否屬於勞動者,存在很大爭議。
對此,法援律師要求盧某某積極收集相關證據及證人證言,最終使得工傷認定順利通過。在計算工傷待遇糾紛過程中,法援律師嚴格按照《工傷保險條例》的規定和《寧夏回族自治區實施工傷保險條例》規定,對盧某享受的工傷保險待遇進行詳細研究,使盧某的各項權利得到充分保障。
今年5月,靈武市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做出裁決:靈武市某公司向盧某支付一次性工亡補助金539100元、喪葬補助金26092.5元,向王某(盧某妻子)一次性補發供養親屬撫恤金26698.7元,並自今年6月起按月支付1271.4元供養親屬撫恤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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