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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援助:如何惠及更多民眾

  • 發佈時間:2015-09-24 05:28:03  來源:經濟日報  作者:佚名  責任編輯:羅伯特

  法律援助是弱者的“及時雨”。針對當前我國法律援助工作存在的制度不完善、保障機制不健全、援助範圍亟待擴大等問題,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領導小組會議審議通過《關於完善法律援助制度的意見》,明確法律援助在擴大範圍、提高品質和保障能力等方面的總體思路和任務措施。這些措施的逐步落地,將會讓法律援助更公平地惠及更多的民眾。

  當今社會,隨著法律意識更加深入人心,遇事“找法律”、“討説法”的現象越來越多。作為一項重要的民生工程,法律援助在扶貧助弱、維護社會公平正義中的作用不可替代。困難群體限于自身經濟狀況、社會地位等,更加渴望公平,更加期待公正。他們不僅要求權益獲得維護,還期待降低服務費用、減少訴累。近年來,我國法律援助工作取得長足進展,據司法部統計,近5年全國共辦理法律援助案件499萬多件,年均增長14.3%,受援群眾超過558萬人,提供法律諮詢超過2900萬人次,年均增長8.7%。法律援助服務民眾成效顯著。

  門檻降低有保障

  走進坐落在湖南省東部湘江之濱的株洲市法律援助中心,記者看到,辦公室墻上挂著各種各樣的感謝錦旗、匾牌。這裡的工作人員告訴記者,由於感謝的錦旗、匾牌數量太多,無處可挂,很多都被裝進了櫃子裏。所有這些滿載感激之情的匾牌和錦旗,見證著株洲市法律援助中心多年來的努力和收穫。其中,一塊長兩米、寬一米的匾牌顯得格外厚重,黑色大理石底上雕刻著古銅色的字:“有理有節 化解陳年往事 無私無畏 援助殘疾民工”,落款為“五十六名修建湘東鐵路(醴茶線)致殘民工敬贈”。

  看著這塊匾牌,株洲市法律援助中心副主任陳立講述了發生在8年前的一起援助案例。“2007年下半年,幾個農民工代表來到了法援中心,反映1970年到1972年期間湘東鐵路(醴茶線)的修建過程受傷致殘56人生活的艱難……”在株洲市法律援助中心的努力下,歷經3年,南昌鐵路局最終同意將56名農民工每月的醫藥費報銷限額從400元調整為700元至800元。雖然每月只增加了三四百元的醫藥費,但對於那些傷殘農民來説,也是雪中送炭。

  “免費也要提供優質服務,便宜也要有好貨。”在株洲市法律援助中心主任劉新華看來,法律援助工作不但要有熱心腸,還要有冷頭腦。目前,株洲市法律援助中心僅有5位工作人員,對於一個中部地級市的法律援助中心而言,人員不算多。他們既要負責本級案件的初審、指派、回收、回訪,又要負責全市法律援助工作的指導、培訓和彩票公益金案件的上報,工作負擔非常重。

  其實,法律援助工作人員不足的問題在不少地方都存在。據了解,近年來,就業、就學、就醫、社會保障等與民生權益保護密切相關的事項逐步被納入補充事項範圍,有的地方還調整了經濟困難標準,使得法律援助範圍擴大、門檻降低。其實,辦案補貼標準過低也影響著法律援助品質。據統計,2014年各級地方財政共投入法律援助經費12.9億余元,這一數字雖然是《法律援助條例》頒布前的9倍,但仍有近10%的地方未將法律援助業務經費納入財政預算。

  “以前,有的地區在法律援助經費保障方面不到位,使我們很多案件不能及時辦理。”司法部法律援助工作司司長孫劍英認為,《關於完善法律援助制度的意見》有望從根本上解決法律援助經費不足的問題,其明確市、縣級財政要將法律援助經費全部納入同級財政預算,根據地方財力和辦案量合理安排經費。

  記者了解到,為提升法援品質,司法部法律援助中心日前在湖南省開展法援品質評估活動。來自湖南省內外的10位知名律師組成評估專家團,根據律師法律服務行業標準評估,對湖南2014年已經辦結的民事法律援助案捲進行打分。

  實踐中,法律援助案件的辦理品質總體上低於有償法律服務案件品質。為探索建立法律援助品質保證體系,推動建立法律援助同行評估制度,促進法律援助服務體系的提高,司法部法援中心從2015年起每年對10個省(市、區)法律援助案件抽樣開展同行評估。

  專項服務更便民

  推行免審查、零接待、預約到府等一系列服務措施,縮短受理、審批、指派時間……山東省濰坊市坊子區的“點援制”法律援助對路遠事急、行動不便的老人來説,省了不少事。

  日前,坊子區的法律援助制度有了新變化。據了解,坊子區打破以往的法律援助律師輪崗制,推行法律援助“點援制”。所謂“點援制”,就是受援人在法律援助律師中自主選擇律師,法援機構根據受援人的意願,並結合志願律師的專業特長,指派律師進行援助。這樣就實現了法律援助的點對點,可以最大限度滿足和保護受援人的合法權益。坊子區“點援制”法律援助的對象主要是社區裏的老年人。

  中國政法大學教授陳光中表示,擴大法律援助範圍,不僅要擴大民事、行政法律援助的範圍,還要加強對特定群體的法律援助工作。對此,司法部近日強調,將繼續擴大法律援助範圍,根據不同特點和需求提供有針對性的法律援助服務。同時加大對農民工、殘疾人、老年人、婦女兒童的法律援助力度。

  實踐中,為加大法律援助工作的實際成效,各地推出了很多創新舉措。

  在廣州、深圳、惠州等地,民族工作政策性強、少數民族群眾風俗習慣差異大,語言交流困難。對此,廣東省司法廳近年來拓展服務領域,充分利用社會資源,建立少數民族法律援助工作站維護少數民族合法權益。例如,廣州市依託3家律師所和少數民族群眾較多的6個街道建立少數民族法律援助工作站(點);建立有230多名少數民族律師的資源庫,聘請維吾爾族、回族、藏族等民族的20名少數民族法律援助聯絡員;印製維語版《廣州市法律援助指南》,分發至各少數民族法律援助工作站(點)。

  據介紹,為加強法律援助便民服務,司法部廣泛推廣建立健全服務窗口、拓寬申請渠道,實行首問負責制等10項便民舉措。各地通過打造“一(半)小時服務圈”,為困難群體提供一站式法律援助服務。在全國3200多個便民服務窗口中,臨街、一層便民服務窗口數超過六成以上。目前,全國提供法律援助服務的熱線服務平臺已有2300多個。

  蘭州市安寧區司法局創辦的“法援一線”微信公號上,像具備什麼條件的失業人員可以領取失業保險金、工傷索賠數額如何定等常識很貼心。維權行動一欄細分為困難群眾維權、農民工維權等9個選項,還列出45名律師的聯繫電話、地址、電子郵箱等資訊,方便群眾聯繫。

  在全國,像安寧區這樣創新法律服務,利用網路新載體與民眾進行點對點交流的例子還有很多。資訊技術在基層法律援助機構的應用,極大促進了法律援助諮詢、服務的便捷化、大眾化和效率化,進而還可推動實現公、檢、法、民政等部門的資訊共用和工作協同,促進法律服務效率的提高。

  目前,全國法律援助資訊管理系統和“12348”法律服務熱線正處於改造升級階段,通過建立法律援助綜合業務平臺,將逐步推行網上申請、網上辦案、網上答覆,實現集援務公開、諮詢服務、網上審查、監督管理于一體的網上管理服務。

  法律援助大事記

  2003年首部法援法規出臺

  我國第一部法律援助專門法規——法律援助條例出臺。全國共辦理法律援助案件166433件,比2002年增長23%;2003年受援人總計293715人,比上年增長2%。

  2006年農民工成法援重點

  國務院5號文件將農民工列為法律援助重點對象。法律援助機構人員12038人,比2005年增長5.8%;2006年全國共辦理法律援助案件318514件,比2005年增長25.6%;各類受援人總數為540162人,比2005年增長24.5%。

  2010年法援三項標準訂立

  全國法律援助經費總額達到10.12億元。全國法律援助機構共組織辦理法律援助案727401件。制定公民經濟困難標準、法律援助事項補充範圍和法律援助辦案補貼標準,降低法律援助門檻,擴大法律援助覆蓋面。

  2012年出臺法援程式規定

  2012年2月21日,司法部部務會議審議通過《辦理法律援助案件程式規定》,自2012年7月1日起施行。司法部提出爭取全年辦理法律援助案件超百萬件。

  2015年全面完善法援制度

  2015年6月,中辦國辦印發《關於完善法律援助制度的意見》,從擴大法律援助範圍、提高法律援助品質、加強法律援助保障能力等方面進一步完善我國法律援助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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