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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梯“15歲” 須嚴格“體檢”

  • 發佈時間:2015-10-30 08:29:26  來源:廈門日報  作者:佚名  責任編輯:羅伯特

  本報訊 (記者 陳泥 通訊員 魏欣倩)質監部門的統計數據顯示,我市現有電梯近3萬台。為確保這些電梯安全運作,市政府日前正式出臺《關於進一步加強電梯安全管理工作的意見》,通過進一步明確電梯使用和維保安全責任,強化電梯安全監管,完善經費使用保障機制,為電梯安全再上“緊箍咒”。

  ●“無主”電梯政府應出面協調

  市質監局相關負責人昨日接受採訪時表示:為進一步厘清各方責任,《意見》明確,物業服務企業受業主委託管理電梯,是電梯使用單位,應當承擔電梯安全管理的主體責任;業主大會和業主委員會應保障電梯維修、維保費用支出,支援並監督物業服務企業加大電梯安全投入、建立並落實以崗位責任制為核心的電梯安全管理制度;而對無人管理的電梯,轄區街道辦(鎮)、質監部門應協調相關單位或個人落實電梯使用單位,經協調仍無法確定使用單位的,由街道辦(鎮)代行或指定電梯使用單位,並告知電梯産權所有者。

  《意見》提出:我市將力爭在2017年底前,全市50%以上住宅電梯完成電梯安全物聯網數據採集系統的安裝,實現聯網電梯運作狀態實時監測、故障自動報警、突發應急情況快速處置。

  ●老舊電梯更新改造政府將予補助

  《意見》明確提出,電梯使用年限達到15年時,電梯使用單位應當按《福建省電梯安全管理辦法》相關規定,委託特種設備檢驗機構進行老舊電梯安全性能技術評估;並根據評估結論落實整改,需要對電梯進行更新改造的,其所需的資金可以通過提取住房公積金、住宅專項維修資金和業主自行協商出資等方式籌集。

  對無繳納首期專項維修資金住宅區老舊電梯,《意見》特別明確,經安全性能技術評估需進行更新改造的,所需更新改造資金由業主承擔50%,其餘由政府以“以獎代補”的形式給予補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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