搬家公司“李逵”“李鬼”難辨 消費者維權難
- 發佈時間:2015-10-30 07:28:00 來源:中國經濟網 責任編輯:羅伯特
搬家應該是每個人都會遇到的事情,現在為了圖“方便”“省事”“快捷”,越來越多的人選擇搬家公司;而各類搬家公司的廣告也打得鋪天蓋地,“更專業”、“更規範”、“更低價”成為其慣用宣傳語。
搬家公司的服務是否真的與其廣告標榜一致?《經濟參考報》記者在採訪中了解到,近來,關於搬家公司坐地起價、損壞甚至丟失物品的投訴屢屢出現。業內人士表示,目前由於搬家公司的主管部門不明確,該行業缺乏相關的行業規範,監管存在真空地帶。
坐地起價 不答應就走人
8月底,王先生所在辦公室決定搬家,他通過趕集網搜索搬家公司,找到了離自己較近又排名靠前的“兄弟搬家”。在趕集網兄弟搬家的網頁上,有一張報價單,分為起步價、基本費用和辦公傢具拆裝費三項,其中起步價王先生選擇了300元的一噸廂式貨車;基本費用包括樓層費、遠距費、平面搬移距離費、空駛費等,王先生按照標價與自己所搬距離進行對照,進行了計算。“按照標價計算,我們搬的距離很近,且東西也不多,大約1000元左右就可以搬完。”於是,王先生與兄弟搬家約定第二天中午進行搬家。
第二天,直到下午2點,王先生才等到了兄弟搬家公司的貨車來,“我對他們的遲到挺不滿的,但是想想下午能搬完也就算了,沒有追究。”王先生告訴記者,兄弟搬家一行來了五六個人,當王先生問及價格時,其中一個人稱此次搬家費用為4000元,其結果與王先生計算價格相距甚遠。
“我們的爭執在於,對方的計算方法與網頁上標注的不相同。網頁上稱,平面搬移距離費為30元/10米,我們的電梯距貨車距離約100米,這樣算來,平面搬移距離費應為300元,但兄弟搬家的師傅給出的解釋是,搬一個桌子需要4個人來搬,該費用應按人頭算,應該將300元乘以4,也就是1200元。”王先生表示,“網頁上並未註明是按人頭算,且一個東西需要幾個人搬,這個定義很靈活,如果他們想要6個人搬一個桌子,這個價格就要乘以6嗎?”
此外,雙方的爭執點還在於辦公桌拆裝費用,兄弟搬家稱之前沒想到會有大的辦公桌需要拆裝,並稱工人之前對此類辦公桌拆裝並不熟悉,需要加收一個桌子80元拆裝費。
“我選擇的辦公室搬家項目,對方卻稱沒想到要拆裝辦公桌,這個明顯不合理,而且這些加收費用之前在電話中對方均未對我提及。”王先生告訴記者。
新搬的辦公室距原辦公室約1000米,兄弟搬家卻要收4000元搬家費,並表示“如果王先生不同意就走人”。“我只留了一下午的搬家時間,由於對方遲到並討價還價,拖延到下午3點多,後來乾脆坐地起價。”王先生難掩氣憤,並稱要投訴對方。對方聽後則表示,“可以隨便投訴”,隨後就開走了搬家貨車。
無獨有偶,唐小姐在搬家過程中也遇到了糟心事,她説自己找了“利康搬家”,本來説好的2200元,但搬到一半,對方找各種理由要求加價到2800元。“當時傢具家電都已經打包放在了車上,這個時候説要多加600元,很難不同意,一是由於搬家時間有限,另一個是不願意再折騰,如果不同意,還要自己把傢具從車上搬下來。”唐小姐告訴記者。
註冊名稱相似 消費者難辨真偽
記者登錄趕集網,搜索“搬家公司”,顯示出幾十頁搬家公司的資訊推薦,其中既有標明“企業已認證”的機構,也有標明“個人已認證”的機構,而這些搬家公司的名字多數集中于“兄弟搬家”、“山東人搬家”、“利康搬家”、“螞蟻搬家”等知名度較高的公司名字。
記者發現,雖然一些搬家資訊顯示名字相同,但聯繫方式一欄中標注的公司名稱卻不盡相同。以均稱作“兄弟搬家”的公司為例,有的資訊顯示其公司名稱為“北京彩虹搬家服務有限公司”,有的則顯示為“兄弟到家(北京)搬家有限公司”,還有的顯示為“兄弟營(北京)勞務服務有限公司”,作為一名普通消費者,在如此多琳瑯滿目的“兄弟搬家公司”中,實在很難甄別孰真孰假。
此外,對於搬家費用,一些公司在首頁會列出收費標準,比如起步價、樓層費、遠距費、空駛費、晚間服務費、拼裝拆卸費等,每家公司所列條目各不相同,價格也有高有低。
以載重量2噸的廂式封閉貨車為例,起步價普遍在300元左右,不過有些公司會加收郊區費用,如果搬家地點處在郊區位置,則會被加收50元到100元的郊區費用;有的公司則要收取100元至200元的車輛空駛費;還有的則要收取50元到100元不等的晚間服務費或週末加班費。除此之外,對於一些貴重物品,還需客戶自行另上保險,以防止搬運過程中造成損害。
上述王先生告訴記者,這些價格條款看似“明碼標價”,但實際操作中,暗藏不少隱形規定,如晚間服務費,一些公司標注説要100元晚間服務費,但是他們給出的解釋是,“一個工人一個小時100元晚間服務費”。且從幾點開始算晚間,搬家公司全憑自己主觀臆斷。
無管理部門 無收費標準
關於遭遇到的搬家問題,多數消費者都選擇了忍氣吞聲,儘管也有部分消費者選擇投訴,但據記者了解,由於搬家公司與消費者多未簽合同,故搬家過程中遇到的加價、物品損壞、丟失等問題,無法取證。
據北京市消協投訴與社會監督部主任陳鳳翔介紹,大多數遭遇中途加價、物品損壞或丟失的情況,都是因為事先沒有合同約定,消費者又很難取證,出現問題不好定責。在北京市消協曾經接到的相關投訴中,真正調解到令消費者滿意的並不多,“搬家公司本身性質複雜,既屬於運輸業,又覆蓋到服務業,主管部門不明確,也缺乏相關行業規範,存在管理真空的問題。”
對此,專家建議,搬家前消費者應與搬家公司簽訂詳細的書面合同,尤其是貴重、易損壞物品若發生損害的約定一定要寫清楚,一旦損壞可以按事先的合同約定索賠。
“目前搬家行業沒有統一價格標準和正規書面合同文本,這給一些不合格的非法搬家公司提供了可乘之機。由於還沒有針對搬家公司的具體管理部門,也沒有明確的收費標準,更沒有專門的行業協會,因此該行業完全處於各自為政的自律狀態。消費者維權投訴起來確實比較難。”上述人士對記者坦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