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揭秘國外旅遊“低價團”

  • 發佈時間:2015-10-29 20:59:05  來源:新華網  作者:佚名  責任編輯:羅伯特

  新華網北京10月29日電 近來,國內“不合理低價遊”導致旅遊糾紛頻發,甚至引發暴力衝突,這一現象引起廣泛關注。“低價旅行團”在國外存不存在?有沒有市場?新華社記者為您探訪揭秘。

  國外有沒有“低價團”?

  由於競爭激烈,澳大利亞一些本地旅行社也存在低價攬客現象,不過,遊客們會被明確告知他們所繳納的報名費都包含哪些費用,旅行社也不會強迫遊客消費。

  但是,旅行社不會賠本賺吆喝,遊客在報名時會被告知他們所繳納的僅僅是路費和住宿費,並不包含景點的門票、餐費以及小費,遊客如果想去景點參觀或吃團餐還需另外付費。旅行社通過與景點建立合作關係,可以拿到較為優惠的折扣價格,然後再以原價將門票賣給遊客,以此來獲得利潤。

  西班牙天和旅行社總經理安彤在巴塞羅那從事旅遊行業已有十多年,他表示自己尚未聽説在西班牙有諸如正規旅行社組織“不合理低價”旅遊團的現象。

  在泰國擁有260多家會員單位的泰中旅遊同業商會理事長李良成表示,泰國國內“不合理低價團”的現象基本不存在。

  什麼樣的團在國外是“低價團”?

  加拿大一家華人旅行社的經理周女士向記者透露,加拿大實際上也有“低價旅遊團”,即旅行社針對當地老年華人推出價格低廉的“回國順道遊”,這種旅遊包含購物活動。在不包含機票的情況下,這種旅遊有時價格可以低至99加元(約合人民幣500元)。但加拿大旅行社會事先向遊客説明,在旅行途中導遊會帶領他們去購物點聽取商家推銷。遊客不會被強制要求購物,但也不可以阻止其他團員購物。

  周女士説,由於旅行社和遊客事先進行溝通,遊客一般不會對這一環節太反感,反而會出於對對方勞動的尊重而進行購物。

  在西班牙從事旅行社業務的華人張先生透露,由中國國內的旅行社組織到西班牙的部分旅遊團,存在“低價團”現象。比如國內某旅行社新增一條西班牙的旅行線路,不是讓西班牙負責地接的華人旅行社報價,而是直接給出對於地接旅行社來説盈利空間較低的價格。一些國內旅行社還會直接建議地接旅行社增加遊客自費的項目或帶遊客購物來獲取利潤。

  比如中國到西班牙的一個“低價團”,裏面不包含觀看弗拉門戈舞。地接導遊會向遊客介紹這是西班牙最有特色的文化項目之一,但是需要額外付費才能看。弗拉門戈舞的演出方報給旅行社的票價低於散客自行購票的價格,多出來的部分就包含付給地接旅行社的佣金。

  接到“低價團”,地接旅行社的確會想方設法讓遊客購物,一些導遊會勸説遊客消費,但基本不會有強迫的現象發生。

  值得注意的是,澳大利亞也有“購物遊”。澳大利亞是最受中國遊客青睞的旅遊目的地之一,每年都有大量中國遊客到訪,其中有一部分就是在國內繳納較低費用的所謂“低價團”“購物團”,接待這些團也是澳大利亞一些華人旅行社的收入來源之一。

  如何保證旅遊市場規範?

  加拿大夢幻假期旅行社經理方素珍告訴記者,加拿大旅遊行業靠誘導客人購物而得到回扣的情況很少。首先,加拿大很少有專門為遊客開設的旅遊商品商店,而如冰酒、蜂蜜等數量有限的加拿大特産的價格也相對透明。由於這些商品在超市和酒鋪都能買到,一般情況下游客對價錢很清楚,旅行團和商家不可能向遊客要高價。

  方素珍説,道德約束和法律懲戒是加拿大極少有欺詐旅客現象發生的另一個原因。如果發生旅行社強迫遊客購物、遊客進行投訴的情況,旅行社輕則信譽受損,重則留有案底,背負信譽污點,將很難在業界繼續立足。社會整體的契約精神和誠信精神,使得很少有加拿大旅行社願意走這種旁門左道的生財之路。

  安彤介紹説,西班牙是旅遊大國,政府在發展、管理旅遊業方面的經驗很豐富,制定了全面細緻的法律法規來規範旅行社的經營,旅遊産業鏈上的各個環節總體來説很規範。

  關於旅行社報價的問題,西班牙的《組合旅遊法》明確指出:“包含組合旅遊報價和計劃的宣傳單,必須註明旅行的最終完整價格,其中包括稅費和自選項目的可能費用。如果有其他需要消費者承擔並且不支付給旅行社的附加費用,必須説明具體情況和金額。”所謂組合旅遊,指的是旅行社負責安排行程的旅遊。

  如果實際旅行與最初簽訂的合同不符,遊客可以投訴。該法提示,“遊客有很大可能得到賠償。”

  澳大利亞“澳洲VIP旅行社”總經理章曉燕介紹,澳大利亞法律並不禁止旅行社組織“購物遊”吃回扣,但旅行社必須向遊客提供一份日程,寫明旅遊期間所包含的所有購物機會,以及購物場所是否有人監督,並保證有人監督的購物點之前須安排有一個無人監督的自由購物機會,且無人監督的購物次數至少與有人監督的購物次數相同。

  此外,日程必須包含一個附表,註明旅行社或導遊可以從中獲得佣金的所有購物商店的名稱。澳大利亞旅遊局會不定期進行檢查,對違反上述規定的旅行社根據情節輕重給予暫停營業甚至吊銷執照等處罰。

  李良成説,泰國的旅遊業者通過工會等方式,達成一種默契,即各旅行社的價格都不會低於成本價,每項相似服務的價格基本持平,主要憑藉服務水準的高低來吸引遊客。如果服務水準高、內容多,則會相應提價,遊客一般也會有更好的旅遊體驗。

  李良成介紹,泰國旅遊業非常成熟,泰國《旅遊法》在各種具體情況下的處罰措施也規定得非常詳細,可操作性很強。

  泰國旅遊局副局長素古立表示,如果泰國旅行社出現“不合理低價團”現象,泰國旅遊與體育部會將該旅行社列入“黑名單”,使其無法經營類似業務甚至無法繼續營業。(執筆記者危瑋;參與記者江亞平、匡聰、周喆、張碩、楊雲燕、李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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