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地稅合作“進一家門辦兩家事”
- 發佈時間:2015-10-29 06:33:26 來源:經濟日報 責任編輯:羅伯特
經過20多年實踐,國稅地稅合理分工,各司其職,作用明顯。但在新的稅收環境下,在全國範圍內實施國地稅“聯合辦稅”,有助於解決新的稅收問題,是政府部門轉變職能、提高管理水準的重要探索,更是解決“營改增”、企業“走出去”等新形勢下企業辦稅難題的重要突破口
近日,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領導小組第十七次會議審議通過《深化國稅、地稅徵管體制改革方案》,明確將加大國地稅合作力度,為納稅人提供更多便利。
全國範圍內實施國地稅“聯合辦稅”,是政府部門轉變職能、提高管理水準的重要探索,更是解決“營改增”、企業“走出去”等新形勢下企業辦稅難題的重要突破口。
減稅與緩解融資難並舉
“20多年來,國地稅合理分工,各司其職,作用明顯。但當前,稅收環境已發生變化,稅收管理中暴露出納稅人‘多頭跑’、資訊交換不順暢、執法標準不統一等問題,影響了納稅服務品質和稅收執法公平。”國家稅務總局副局長丘小雄説。
20年前分稅制改革,分設國稅、地稅兩套稅務系統,國稅負責徵收中央稅、中央與地方共用稅等,地稅負責徵收地方稅等。這在保障了財稅體制改革順利實施的同時,也出現了一些問題。比如,納稅人在兩個部門之間“多頭跑”,稅務部門資訊交換不順暢、執法標準不統一……
馬義康是河南省鄧州市一家經營建材的個體戶,每季度都要去鄧州國稅繳納稅款、領取發票。“到國稅局繳完增值稅,再到地稅局繳納個人所得稅及地方稅費附加,發票不夠用還要到國稅局領取發票,每次來回折騰得半天時間。”馬義康説,像他這樣“身兼數職”的小老闆,既跑銷售搞採購、當老闆看門店,還要與稅務、工商和銀行等部門打交道,辦理涉稅業務耽誤時間久,“關門”的時間就越長。隨著國地稅合作的深入,與全國各地一樣,鄧州市國地稅推行“一站式”聯合辦稅,包括稅務登記、定期定額管理等都可以便捷辦理。比如,讓馬義康此前頗為苦惱的辦理繳稅、領發票業務,如今僅用10分鐘就可以搞定了。
降低辦稅成本,對企業來説也是有力的支撐。據測算,鄧州市2000余戶國稅、地稅共管戶每年可節約交通費用58萬元,節省人工工時26萬多個。
國地稅合作帶給納稅人的好處並不止於此。因為這項合作並不是簡單的疊加,而是要通過資源整合,産生“1+1>2”的效果,甚至帶來緩解融資難題等其他增值服務。
對企業來説,資金短缺,無非來自於稅收負擔、融資成本等方面。近期,國務院出臺一系列減免稅優惠政策。如何在減稅的同時,幫助企業解決融資瓶頸,也成為稅務系統“聯合辦稅”要攻克的關卡。
2014年,濰坊中恒化工有限公司與厄瓜多等國經銷商簽訂了大額供銷合同,卻因為資金短缺導致項目進展緩慢。讓企業沒想到的是,最後是濰坊市國地稅以聯合評定的納稅人信用等級為基礎,同建設銀行濰坊分行開展了“稅銀互動”活動,為其解了燃眉之急。
“從國稅部門出具相關證明,到與銀行溝通洽談,再到貸款發放,僅用了7天時間,我們就拿到了低利率的上百萬元貸款。我從事財務工作十幾年了,從來沒有見過、甚至沒敢想過這麼大額的貸款可以在一週之內拿到。”這家企業的財務經理劉燕燕對記者説。山東省地稅局副局長李功告訴《經濟日報》記者,截至今年6月底,山東17個市177個縣(市、區)地稅部門共向各級金融機構推薦了34584戶小微企業,經金融機構調查核實,對1023戶小微企業發放貸款29.82億元,戶均貸款292萬元,有效緩解了小微企業融資難。
聯合辦稅落實“營改增”
“營改增”改革實施後,納稅人需要應對的不僅是稅率計算的變化,還有辦稅流程和地點的變化。浙江省桐鄉市石門鎮以跑運輸為生的個體戶張阿根就遇到了這個問題。“營改增”前,他一直在石門鎮地稅辦理代開運輸發票業務,“營改增”後,辦稅地點不僅改到石門鎮國稅局辦理,而且需要的材料也不一樣,來回好幾趟才能辦好。
隨著“營改增”試點範圍的擴大,越來越多納稅人會遇到這樣的情況。辦稅環節增多、時間較長,也容易造成稅款流失。因而,不少地方的稅務部門借助“聯合辦稅”的契機,探索應對之策。
“我們地稅也曾聯合國稅開展資訊比對,對疑點數據逐一排查,但此項工作費時費力,效果並不好。另外,有的納稅人由於經營地點不固定,致使地方稅費追繳難度很大。”江蘇省常州市溧陽地稅局局長鞠洪亮告訴記者。顯然,要進一步解決這些問題,首先要做的就是明確國地稅“分工”,做好協作。在溧陽,隨著國地稅合作的創新,從事個體經營的納稅人在國稅部門代開發票,由國稅代徵與開票收入對應的個人所得稅、城建稅、印花稅等“四稅兩費”。如果納稅人沒有其他應稅收入,不需要再去地稅辦稅。這樣既有助於防止稅款流失,又同時降低了納稅人、稅務部門雙方的徵納成本。
化解“走出去”企業稅收難題
企業經營不僅要面對外部稅收改革帶來的辦稅變化,還需面對由於自身經營範圍擴大,尤其是“走出去”帶來的稅收難題。
在巴基斯坦薩希瓦爾燃煤火電項目招標中中標後,華能山東發電有限公司遇到了異地稅收問題。比如,“項目公司員工在巴不足183天,不屬於巴居民納稅人,來源於項目公司的收入是否需要在巴繳稅?”再如,“根據巴法律,項目公司在支付涉及廠家、建築、安裝企業費用時需要扣繳企業所得稅,這部分稅款是否可以國內抵減”……對像華能公司一樣的企業來説,推進項目時相當頭疼的就是如何準確掌握國際稅收政策,如何在出現糾紛時進行維權等。
濟南市國稅和地稅部門就將此作為聯合辦稅的重點,共同搭建平臺,專門為企業量身定做涉外稅務服務計劃,主動進行企業摸底,輔導國際稅收政策、提供稅收糾紛援助等,幫助企業順利“出海”。目前濟南市“走出去”企業對外投資總額呈逐年上升態勢,“走出去”投資總額由635億元上升到741億元,增長16.7%,投資涉及30多個國家和地區。
推進政府部門間資訊共用
國地稅合作,不僅僅是稅收管理的提升,更是深化行政體制改革、轉變政府職能的重要實踐。國地稅在合作當中建立的資訊共用機制、規範化的行政管理方式,將進一步提高政府效能,有助於促使市場和社會充滿活力又規範有序。
以稅收戶籍管理為例,就在稅收管理中借用了公安部門戶籍管理的方法。如果説稅務登記是一種註冊登記行為,那麼稅收戶籍管理就是對稅務登記的後續跟蹤、變更、核查、補充的管理過程。
“以前由於資訊不對稱,同一家企業在國地稅兩部門可能會分別被認定為‘正常戶’和‘非正常戶’,也可能會出現企業變動較大,導致實際情況與在案登記不一致。”山東省淄博市沂源縣國稅局有關負責人向記者表示,創新資訊共用機制可以解決戶籍管理的這個難題。比如,由地稅對納稅人一次性採集所有相關資訊,錄入系統後國地稅共用,戶籍管理上也從登記到登出無縫銜接,保障資訊即時傳遞。據了解,沂源縣國地稅正是通過這樣的方法,發現同一家企業在國地稅登記狀態不一致的就有167戶,同時發現329戶存在稅收管理風險。全國許多地方國、地稅局探索建立涉稅資訊共用機制,包括稅務登記資訊、風險管理資訊以及納稅信用、收入核算、發票管理等,這為用好稅收數據展開稅收分析,服務經濟社會發展發揮了重要作用。
國地稅合作當中,規範自由裁量權、減少處罰隨意性,也會減少政府市場監管隨意性。以前,“國地稅局之間同事不同罰”的情況時有發生,帶來稅務行政處罰有失公平。因而,統一行政處罰裁量基準,實現執法“一把尺子”也成為國地稅合作的重要內容。“推進國地稅合作,就是要在國地稅之間統一執法尺度,加強執法協作,規範執法行為,以保護納稅人合法權益,確保稅收執法公平公正。”丘小雄舉例説,河南省國地稅聯合實施稅收行政處罰裁量權標準以來,河南省國地稅採用簡易處罰程式處理的案件佔比下降15.8個百分點,月均減少1298件,營造了公平的稅收執法環境。
“解決國稅、地稅徵管職責交叉,還要厘清地稅和其他部門的稅費徵管職責,對於徵稅和收費的主體進行明確區分。”中國政法大學財稅法研究中心主任施正文説。也有專家表示,國地稅合作基本事項及框架已確定,但基層推動形勢不一,資訊傳遞時間、品質要求等深度合作還須進一步細化和設定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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