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2000輛新能源車電池已過5年保質期
- 發佈時間:2015-10-26 09:36:00 來源:中國經濟網 責任編輯:羅伯特
央廣網北京10月26日消息(記者潘毅)據中國之聲《央廣新聞》報道,北京2000輛新能源車電池已過5年保質期。
國家的大力扶持新能源車的市場近來持續火爆,動力電池回收國標的出臺已經迫在眉睫。根據中汽協數據顯示,截至2014年底,新能源汽車保有量已經超過了12萬輛,2015年1-9月,新能源車累計生産14.42萬輛,銷售13.67萬輛,同比分別增長2.0倍和2.3倍。據了解,目前國內新能源車動力電池回收領域普遍通過消費類電子産品的鎳氫、鎳鎘、鋰電池的回收處理辦法,提取其中有價值的金屬,這種形式在新能源車保有量較少的情況下,勉強能夠解決動力電池回收的問題,但是隨著新能源車銷量的持續上升,越來越多的新能源汽車,新能源電池生産企業,以及新能源整車企業將面臨著動力電池回收的難題。有業內人士指出,出臺新能源電池動力電池回收國標對新能源動力電池市場秩序和節約資源帶來好處。
據了解,由於動力電池回收沒有建立全國性的回收模式,過保動力電池將有可能流入個體私營者、零售商、汽車維修店和4S店等非專業回收利用機構,造成資源浪費,也可能造成環境污染等問題,甚至一些不法分子將回收的動力電池經過簡單的處理之後再次流入市場,嚴重危害人身安全。
截至目前,針對新能源車動力電池回收國家標準,相關部門已經組織新能源汽車企業專家進行了二到三輪的商討,其中討論重點在電池回收的安全檢測以及回收過程中費用承擔問題。
據了解,目前國內新能源汽車動力電池回收主要涉及電池生産廠商、整車企業、回收利用企業、消費者等相關主體。由於缺乏相關標準,新能源車動力電池回收利用的責任主體以及各方回收過程中承擔的費用的部分都尚未明確,關於責任主體及費用承擔比例的問題現在各方都有説辭。有業內人士指出,電池生産企業認為,他們將動力電池賣給了整車車企,回收的費用就應該由整車車企負責,而整車企業則認為,電池被消費者使用了幾年,如果回收的話,整車企業和消費者應該共同承擔費用,但是消費者則認為自己的電池被回收,整車企業和電池廠商應當給予一定的補貼。另外,對於動力電池回收的安全檢測,有業內人士指出,動力電池出保之後可以按照生産廠商、損害程度進行分類處理,如果動力電池損耗程度高則直接分解處理,如果損耗程度低,則想辦法二次利用。
公開資料顯示,雖然我國曾經先後制定危險廢物污染防治技術政策,廢電池污染防治技術政策,等相關法律法規,但是目前並沒有針對車用動力電池回收利用處理的專門立法,這制約了車用動力電池的有效回收和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