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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月起學生替考作弊或被判刑 最高可判7年刑

  • 發佈時間:2015-10-25 08:31:00  來源:廣州日報  作者:佚名  責任編輯:羅伯特

   學生替考將不再僅按“校規處分”

  廣州日報訊 (記者陳翔)將於今年11月1日起施行的刑法修正案(九)中,新增了多項入罪罪名。大學生們要小心了:學生替考作弊,可能被判刑!

  刑法第284條新增規定:“在法律規定的國家考試中,組織作弊的,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代替他人或者讓他人代替自己參加第一款規定的考試的,處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也就是説,請人代考,或者自己幫人當“槍手”,都可能撞在“槍口”上。到時的處理,遠不止“校規處分”、開除那麼簡單了,輕則處拘役或者管制,如果屬於“組織作弊的”,最高可以判7年徒刑!

  近年來,在高考、考研、四六級考試等大型考試中,作弊和反作弊的鬥爭不斷升級。根據省考試院通報,今年廣東針對新形勢下高考違紀舞弊特點,教育、工商、公安、資訊、保密等部門聯合繼續專項行動。全省550個考點、25500個考場均建立了電子監控系統,對考試過程實行實時網上遠端監控。

  如此重兵布陣之下,仍有考生鋌而走險。為期2天的2015年普通高考結束後,廣東查處違規違紀考生共計14人次,其中違紀5人次,作弊9人次,對違規違紀的考生將取消考試成績。

  專業作弊團夥跨省作案

  由於高考防護嚴密,敢於作弊的考生數量極少,最激烈的“作弊與反作弊戰爭”出現在考研考場。專業作弊團夥跨省作案,校方、警方則全力接招。

  廣東最大的考研考場位於暨大,考生過萬。此前,一個特大跨省作弊集團被及時摧毀。該集團成員從杭州等地乘坐飛機到達廣州後,在緊挨著暨南大學的暨南花園某棟高樓頂層天臺安裝大型發射設備。作弊團夥的“技術高管”化粧成電信公司工作人員,“銷售成員”則負責和有意向的學生秘密談判,犯罪團夥會利用大型發射設備,向此前付款的考生偷偷攜帶的無線電裝備發送“及時、準確答案”。不過答案還沒發送,“技術高管”們即被警員現場抓獲,警方順藤摸瓜,在考場抓獲作弊考生20余人。

  學校:以前多按違反校規處理

  以前,《刑法》規定了公務員、學生徇私舞弊罪,但該罪的行為主體僅限于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對其他主體,包括學生並未涉及。對替考、作弊等行為,以前大學一般會按校規處理。如暨南大學規定,學生凡是作弊,一律取消學士學位資格,並且樹立“考研學生凡考試作弊者,十年內不準報考暨大”的校規。

  一位高校相關管理部門負責人告訴記者,大學生出現替考、作弊或者輕微盜竊等行為, 學校一般會自己處理,“還是會考慮到年輕人的前途”,而警方也會從輕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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