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費信託,拼的不僅是性價比
- 發佈時間:2015-10-23 05:28:51 來源:經濟日報 責任編輯:羅伯特
自中信信託第一個吃了“螃蟹”之後,消費信託這個試水之作慢慢開始發展壯大,越來越多的信託公司開始推出消費信託産品,如西藏信託、長安信託等。消費信託涉及的領域也在逐漸擴大,目前,市場上消費信託已涵蓋醫療養生、酒店住宿、海島旅遊、影視娛樂、珠寶鑽石等領域。
據了解,作為事務管理類信託的一種,消費信託與傳統的集合理財信託不同,其目的不是資金增值,而是通過認購信託産品,在有保障的前提下,獲取高性價比且優質的消費權益(比如産品或服務)。從消費端而言,相當於打造了一張具有消費功能的“虛擬另類信用卡或消費券”,在這一過程中,預付購買消費權益的沉澱資金也能夠被進一步合理利用,從而産生一定的收益。
普益財富研究員宋楚文表示,與獲取貨幣報酬的傳統集合理財信託相比,消費信託改變了以往以固定收益率形式錶現的收益模式,門檻也沒有集合理財信託那麼高,網際網路消費信託更是1元起售。
在消費信託中,信託公司一定程度上可以保障消費者的權益。“消費信託因為有了信託公司介入,消費者購買消費信託産品之後,在消費權益實現之前,資金是放在監管賬戶裏,由信託公司進行監管,並對商家提供商品或服務前後的日常經營情況進行調查、對資金使用方向進行監控,盡可能降低消費者的風險。消費信託産品的這種設計,其實也是信託公司作為一家金融機構對商家的增信。”中信信託相關負責人表示。
“消費信託中對消費權益的保障也是其區別於團購、打折卡等的重要優勢。”格上理財研究中心研究員樊迪説,在消費信託中,信託公司通過集中採購,可選擇性價比更高且優質的消費品和服務,在消費者消費之前已經把了一道關。
與此同時,“消費信託中沉澱資金的收益是附帶功能,其更多是對消費者購買消費信託後消費權益沒能得到滿足的一種補償,消費信託更重要的職能是實現消費權益的增值”。中信信託相關負責人表示,畢竟,就是把錢放進銀行也會有利息。監管賬戶的資金運作與貨幣基金類似,一般多投資于低風險、高流動性的資産。
之前,消費信託更多是針對某一種産品或服務,目前已開始向眾籌平臺延展。前不久,中信信託聯合百度推出了網際網路消費信託的升級版——網際網路消費眾籌平臺,在其首款産品中,消費者購買消費券,一年時間內,消費者可以通過手中的消費券進行提貨消費,即可享受正品商品的會員價,如果在此期間不提貨、不消費,未消費部分可獲得一定的佔款補償。
選擇消費信託與選擇集合理財信託不同,首先在觀念上需要有所轉變。“關注的重點不在於獲取多少收益,而是看消費信託提供的消費權益到底需不需要。”某信託公司人士表示。
宋楚文同時提醒,選擇消費信託需要當心消費權益無法實現或即使權益實現卻未達到預期品質的風險,此時,信託公司及商品或服務提供方的實力、信譽、口碑等就顯得比較重要。“還要看消費信託中有無限制條款,如,是否在特定日期存在消費權益無法實現等情形。”樊迪説。
“佔款補償其實就是消費信託的風控機制,不同的消費信託産品會有不同的風控措施,比如,在中信信託的養老消費信託中,就設計了投訴機制。”上述信託公司人士表示,雖然消費信託涵蓋的領域不斷擴大,産品也在增多,但這仍舊是試水和摸索,有待市場的進一步檢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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