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來粵打工遭傳銷組織折磨致死 屁股被踢1500下
- 發佈時間:2015-10-22 13:49:00 來源:大洋網 責任編輯:畢曉娟
因拒絕加入傳銷組織,江西來粵打工青年張某在長達兩個多月的時間裏遭遇了非人的體罰、毆打,最終死於非命。近日,廣東省高院二審維持肇慶中院一審判決,以故意傷害罪、組織、領導傳銷活動罪兩罪並罰,判處傳銷組織B級經理李恒有期徒刑16年。
找工作被騙入傳銷組織
2013年6月初,張某帶著自己的成人高等教育畢業證書來粵找工作,之後被人帶到廣東四會市城中街道中山路的一間房子裏,他這才發現,自己進了傳銷窩點。之後的兩個多月裏,張某被關在房子裏,從一個健全的人變得不能自理,直至死亡。
據法院查明,由於張某不願加入該傳銷組織,該組織B級經理李恒指使組織C級家長主任王某(已判刑),由王某親自動手,或直接組織、指揮趙某等人對張某實施罰站、做俯臥撐、喝水等體罰,而李恒也多次對張某實施撞頭等行為。這夥人反覆體罰、毆打、折磨張某,時間長達2個多月,在張某出現下肢水腫、流膿、走路不穩的情況下,折磨行為仍未停止。2013年8月11日8時許,張某在出租屋內出現休克現象,王某在李恒授意下,與人將張某抬下樓遺棄在路邊,撥打120急救電話後逃離。張某在送醫院搶救前已死亡。
2014年5月,李恒因犯組織、領導傳銷活動罪,獲刑1年6個月。刑罰執行過程中,因發現漏罪,李恒再次面臨審判。今年1月,肇慶中院以故意傷害罪判處李恒有期徒刑15年,連同前罪,決定執行有期徒刑16年。之後,李恒提起上訴,廣東高院近日裁定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慘無人道的體罰
李恒稱,張某對他們的“直銷”比較抵觸,開始只是由家長、主任做思想工作或罵幾句,但張某還是抵觸,他於是親自出馬,但仍無法説服,最後只能讓他通宵罰站,長達十幾天。
有時,張某還會被罰做俯臥撐一兩百個。有時,家長看到張某臉部表情不帶微笑,就會讓大家評“消極獎”和“老闆臉”,誰的票多就要喝水,每一項都會被罰喝三大盆水。
一名團夥成員稱,一次“晨讀”,張某犯困被罰扎馬步,因無法堅持,被罰涼拌(踢屁股)1500個,分15天完成,之後乾脆用捍麵杖打。連續體罰下,張某腿部紅腫,還有水流出,乃至大小便不能自理。李恒稱,十幾天后,張某走路都會摔倒,腿“腫得發亮”,他讓人扶著張某,但張某仍不和他説話,他於是讓人幾扶幾放,讓張某反覆摔在水泥地上。直到8月11日,張某沒了反應,團夥成員還一度懷疑他“裝死”。後來發現的確不行了,才讓人將張某抬下樓遺棄在路邊。(記者何小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