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促進藏區經濟社會跨越發展
- 發佈時間:2015-10-22 10:00:52 來源:中國財經報 責任編輯:羅伯特
本報訊 自第五次中央西藏工作座談會以來,青海省財政始終堅持財政政策和財政資金優先向藏區傾斜的原則,不斷改善省對下財政管理體制,進一步加大藏區資金扶持力度,有力地促進了全省藏區經濟加快發展與社會和諧穩定。
首先,堅持財力下移,有效增強藏區服務保障能力。一是財政收支規模快速擴大。2014年,藏區六州總財力475億元,其中地方財政收入71億元,財政支出466億元,省補助收入383.3億元,佔支出的82%。與2010年相比,總財力、省補助、財政支出分別增加273.4億元、231.3億元和266億元,年均分別增長23.9%、26%和23.5%。二是財政管理體制更趨完善。財政合理劃分省與州政府的財政收入,除個別稅種省與州縣共用外,其他收入基本上都留給州縣,有效調動各地財源建設的積極性。合理確定省級與州縣事權與支出責任,民生政策等方面的支出省級財政承擔80%以上。取消藏區基礎設施、生態文明建設和環境保護、社會事業、農牧林水氣等公益性建設項目州縣兩級政府投資配套,所需資金基本由省財政負擔。三是轉移支付補助持續加強。5年間,省財政累計下達藏區各類轉移支付補助資金1683億元,其中財力性補助達到613億元,有效緩解了基層財政困難;積極協調對口援助省份,累計落實6省市援青資金近47億元。
其次,堅持加大投入,全力促進全省藏區加快發展。一是落實稅費優惠政策,優化藏區發展環境。省財政紮實開展“營改增”、煤炭資源稅費改革,認真落實結構性減稅和普遍性降費政策,繼續實施小微企業所得稅、增值稅和營業稅優惠政策,落實鼓勵金融機構支援小型、微型企業發展的政策措施,重點加大涉企收費清理規範力度,實行目錄清單管理。全省各級財稅部門共減免稅費364.6億元,營造了良好的企業發展環境。二是支援藏區基礎設施建設。省財政通過爭取中央資金、省級專項安排、地方政府債券等方式,千方百計多渠道籌集資金514.16億元,不斷完善該省藏區城鎮道路、水利設施以及農村公路、能源、飲水安全、村道硬化等藏區基礎設施項目建設,促進藏區經濟社會全面發展。三是支援藏區農牧業快速發展。青海省財政積極優化財政支出結構,切實增加對藏區的支農專項資金投入力度,2010年以來累計安排下達6個民族自治州財政支農專項資金253.3億元,年均增長33.9%,有效提高了農牧民生活水準。四是加力增效持續助推藏區旅遊業發展。“十二五”期間,省財政共安排省級旅遊發展專項引導資金10.6億元,年均增長18%,並安排旅遊基礎設施建設資金和旅遊景區及周邊環境整治獎補資金8.9億元;同時,採取貸款貼息、業績獎勵、先建後補、政府購買服務等方式,鼓勵和有效帶動社會資金投入。
再其次,堅持聚焦民生,大幅提升社會事業發展水準。省財政努力加大支援藏區教育、衛生等社會事業發展的力度。一是支援藏區教育發展,累計投入資金55.3億元,不斷完善義務教育經費保障機制和學生資助政策,積極改善辦學條件,教師隊伍建設,確保了全省“兩基”目標的如期實現。二是大力加強民族地區公共文化建設。省財政安排資金42.91億元,大力支援實施農(牧)家書屋、文化資訊資源共用、廣播電視“村村通”工程等系列文化惠民工程。三是民族地區社會保障實現新跨越。5年來,省財政在藏區社會保障、就業和醫療衛生方面的投入分別達194.81億元、17.87億元和39.95億元,其總量是上個5年的7倍多。目前,以社會保險、社會救助、社會福利為基礎,基本養老、基本醫療、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為重點,慈善事業、商業保險為補充的社會保障制度框架在藏區已基本形成;基本養老保險實現制度全覆蓋,養老保險待遇水準增長1.6倍。四是大力支援保障性住房建設。累計下達資金165.4億元,積極支援該省藏區遊牧民定居、廉租房、國有墾區危房及棚戶區項目改造、農村困難群眾危房改造以及農村住房新建和改擴建等項目建設,使該省藏區農牧民群眾居住條件有了較大的改善。
最後,堅持生態優先,傾力支援藏區生態文明建設。青海省財政充分發揮財政資金引導作用,全力支援實施創建全國生態文明先行區行動,打造大美青海升級版。一方面,省財政累計下達資金306.3億元,不斷加大生態環境保護與建設力度,完善礦山生態環境保護長效機制,加大對污染治理的投入,支援退耕還林、退牧還草、天然林保護等工程,重點生態功能區建設和城鄉人居環境治理成效顯著,有效改善了藏區生態環境。另一方面,省財政穩步推進實施三江源生態補償機制,在三江源區累計安排125.1億元,先後陸續啟動實施“1+9+3”教育經費保障等9項生態補償政策。同時,省財政重視補償政策之間的銜接,不斷優化補償程式和補償範圍,逐步建立起動態的補償標準調整機制。(青財)
- 股票名稱 最新價 漲跌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