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台州:財政資金存放要競爭
- 發佈時間:2015-10-20 10:09:41 來源:中國財經報 責任編輯:羅伯特
本報訊 浙江省台州市繼今年7月6日對本級財政資金存放首次實行招投標後,9月又進行了第二期招標。兩期進行招標的財政資金總額為25億元,共中標16.9億元,平均下來,一年期收益率達4.353%,五年期收益率4.698%。
“一直以來,政府性資金存放是各銀行爭搶的‘大蛋糕’,或多或少存在‘找熟人、托關係’現象,而招標顯然更為公開透明。”市財政局預算執行局局長盧修賢説。根據今年出臺的《台州市市級財政資金競爭性存放管理暫行辦法》,台州市財政局多舉措推進財政資金競爭性存放管理。
建立競爭機制。將社保資金存款、財政專項資金存款等統一納入財政的“大盤子”中進行統籌管理,對其中的間歇資金面向全市商業銀行公開招標,即“競爭性存放”。根據收益率優先原則,各競標銀行從高到低排名,誰的資金收益率高誰就中標。
規範操作管理。成立台州市市級財政資金競爭性存放管理工作領導小組和評委庫並進行全程監督。建立以公開招投標和競爭性談判為主要方式的財政資金競爭性存放機制。明確投標最低起點為5000萬元,投標增加幅度為1000萬元的整數倍。每家競標銀行投標總額不得超過當期市本級財政資金競爭性存放招標總額的30%。招投標結果在現場公佈並予以公示。
提升存放效益。開標後,資金年收益率最高者,按其所投標金額,優先募入。其餘競標者按資金年收益率高低順序,以本期開標最高資金年收益率作為標的,進行競爭性談判。以往政府性資金由各個部門自行存放在銀行,利息收益比較低,比如一年期的收益率只有1.75%左右,進行招標後收益率明顯提高。
強化社會責任。投標人若中標,將按標書中的捐贈金額履行經濟社會發展責任貢獻,捐贈至市財政局指定的賬戶,按協議規定履行捐贈。所有競標銀行與市財政局簽訂廉政承諾書,防止領導幹部在公款存放方面發生利益衝突和利益輸送。
財政資金實行競爭性存放後,其餘資金待協議及存期到期後,以增量帶存量,通過幾年的競爭性機制運作實施,全部財政資金競爭性存放實施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