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構消費業態
- 發佈時間:2015-10-22 08:39:07 來源:光明網 責任編輯:羅伯特
想讀書,你既可以在網上書城購買紙質書,也可以直接下載電子書,立馬可讀;想看電影,你可以在購票網站上選座買票,線上影視平臺則可以滿足你個性化的觀影需求,而不必擔心影片是否已下線;想聽音樂,多個線上音樂APP供你選擇,樂視、騰訊等平臺更是推出了線上演唱會服務,不僅能線上觀看直播,還能參與互動……如今,“網際網路+文化”産生了更多元、更智慧的文化消費業態,帶來了更便捷、更新穎的文化消費體驗。
業態更多、體驗更好,網際網路給文化消費市場帶來的首要變化在於進一步挖掘了市場潛力、聚攏了消費人氣、擴大了市場規模。我們來看一組數字,隨著網際網路技術及移動終端的普及應用,遊戲、音樂、出版等文化産業紛紛佈局線上市場,總體産業規模達到千億元,網路文化消費規模在文化消費總量中的比重在短短幾年時間內由1%提升至7.5%,文化消費在資訊消費中的比重則大致佔到20%。我國文化消費潛在市場規模約為4.7萬億元,而實際文化消費規模僅為1萬億元左右,市場潛力巨大。從當前發展趨勢來看,網路文化消費有望成為激活市場潛力、擴充文化消費體量的重要力量。
除了市場規模的擴大,“網際網路+”時代,文化消費迎來的更多是變革和重構。業內人士認為,文化消費內容的數字化、消費渠道的網路化、消費體驗的虛擬化以及消費終端的整合化是網路文化消費的四個特點。如今,能夠實現數字化的文化消費內容都在向數字化方向邁進,電子圖書、線上影視、數字博物館是出版、影視、博物館等傳統産業發出的“新芽”,網路遊戲、線上K歌等則是網際網路時代“文化+科技”催生的新型消費業態。難以數字化的文化消費內容則通過O2O模式等網路消費渠道拉近與消費者的距離,電子票務系統、線上旅遊平臺的方興未艾是其中具有代表性的案例。
受輕資産特徵影響,融資難問題長期以來困擾著文化企業的發展。如何拓寬融資渠道是文化消費市場持續發展面臨的重要課題。在網際網路平台下,眾籌、股權投資等新型文化金融模式的出現則為解決這一問題提供了有效途徑。專業眾籌網站的誕生以及網際網路巨頭成立的眾籌平臺,直接在創作者和消費者之間建立起溝通橋梁,不僅幫助小微文化企業、個人創作者解決了“資金之渴”,也為實現個性化定制文化産品開闢了一條新路。此外,阿里巴巴、騰訊、百度等網際網路巨頭近年來積極佈局文化産業領域,通過資本運作打造影視、文學、動漫、遊戲等多領域跨平臺的全方位業務,有助於打通文化領域産業鏈,帶來可觀的整合效益。
網際網路的開放性特點使其具有打破資訊不對稱、降低交易成本的優勢。網路文化消費呈現出來的新特徵,也是由網際網路這一特質所決定的。借助網際網路,消費者有了更多選擇,文化産品生産也將由粗放向精細化轉型。值得注意的是,在這一過程中,文化消費的傳統商業模式受到巨大衝擊,實體書店、KTV的式微便是一個縮影。網際網路的潮流不可阻擋,如何擁抱網際網路實現轉型發展是傳統文化企業必須面對的問題。
縱觀當前網路文化消費的發展態勢,“網際網路+文化”催生了層出不窮的新型消費模式、文化産品和服務,可謂如火如荼。不可忽視的是,火熱市場的背後,依然存在不少問題,比如,“網際網路+文化”仍停留在淺層次階段,將消費內容簡單電子化而未針對網際網路時代受眾的需求變化做出適當調整,消費渠道智慧化水準較低。提升內容品質是網路文化消費健康發展的重要因素,網際網路內容産品的核心是版權保護,然而當前我國版權保護體系仍不完善,原創者的智慧財産權保障亟待跟進落實。
推動“網際網路+文化”深度融合,應對網際網路對文化消費帶來的衝擊和變革,文化企業需要乘著網際網路的“東風”,充分利用網際網路帶來的數據資源優勢,挖掘文化消費蘊含的巨大潛力。當前,我國很多門類的文化産品數量在全球來看都是數一數二的,但並未有效轉換成旺盛的消費行為,文化産品低水準、同質化問題嚴重,結構性矛盾突出是主要原因所在。大數據、雲計算等網際網路技術的應用以及眾籌模式的興起,可以讓文化企業與消費者進行充分互動,提供更個性化、定制化的文化産品,最大化滿足消費者需求,結構性矛盾問題有望迎刃而解,文化消費的活力也將得到充分激活。
新聞觀察員 楊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