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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偉:新的歷史起點上全面深化改革

  • 發佈時間:2015-10-22 07:11:00  來源:中國經濟網  作者:□記者 方燁  責任編輯:羅伯特

  北京大學常務副校長劉偉近日接受《經濟參考報》記者採訪表示,當前我國社會經濟發展已經達到了新水準,馬上就要進入十三五時期,在新的歷史起點上,我們可能要面臨的形勢是,這個時期國民經濟傳統的核心競爭力逐漸喪失,宏觀經濟失衡的主要威脅轉變為需求不足,這就對全面深化改革提出了新的歷史要求。在這個新的歷史起點上,須全面深化改革,進一步明確全面深化改革的總目標,需要全方位部署改革任務,堅持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方向,完善市場競爭秩序。同時,還需要明確企業産權制度改革和價格制度改革孰先孰後的問題。

  經濟發展重心從規模轉變為結構

  劉偉説,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指出,必須在新的歷史起點上全面深化改革。我們可以從兩方面著手理解“新的歷史起點”。

  一是社會經濟發展達到了新水準。從經濟規模看,30多年來我國GDP年均增長近10%,GDP總量比改革初期提高24倍以上(按不變價);按匯率法計算的GDP自2010年起超過日本,位居世界第二;佔全球的比重則從改革初期的1.8%上升到11%以上;從每人平均水準看,30多年來我國每人平均GDP水準年均增長近9%,較改革初期提高了17倍以上(按不變價)。1978年的中國是典型的低收入窮國,1998年中國每人平均GDP水準達到了當代下中等收入國家水準,2010年則達到了當代上中等收入國家水準(按世界銀行的劃分標準);從經濟結構(質態)演進看,新型工業化、農業現代化、城鎮化和資訊化均獲得了實質性進展,與當代標準工業化國家相比,我國從1978年的工業化初期進入到現階段的工業化中後期,已實現了近70%,距離基本實現工業化目標已為期不遠;農業現代化水準已從低收入窮國水準提升至當代上中等收入國水準,農業勞動力就業比重從1978年的70.5%(當代低收入國家平均為72%)降至36%(當代上中等收入國家平均為30%);城鎮化水準從1978年的20%以下,提高到目前的52.6%(按國際一般口徑,若按戶籍則為35%),儘管其中存在一系列深刻的矛盾,但從速度上而言,已進入城市化加速期(30—70%);與此同時,伴隨工業化、農業現代化、城鎮化的發展,資訊化,特別是以現代資訊技術為基礎的現代服務業獲得了顯著成長。

  二是社會經濟發展條件發生了新變化。一方面,在新的經濟成長階段上,政治、經濟、文化、社會、生態等多方面的約束條件發生著深刻的演變,形成一系列新的矛盾,經濟自然增長率從年均10%左右水準階段性地回落至7%左右(甚至可能更低);另一方面,就社會經濟發展而言,無論是供給還是需求都發生了根本性的變化。就供給而言,以往生産要素成本低的優勢絕對或相對地減弱,國民經濟傳統的核心競爭力逐漸喪失,包括勞動力價格的上升,劉易斯拐點的臨近,人口紅利的減弱,土地價格的攀升,城鎮化、工業化中土地資源的稀缺度提高,生態環境成本的增長,並且通過政府規制和市場機制越來越充分地進入企業成本和國民經濟成本之中,等等,這就使得傳統的依靠要素投入量不斷擴大為主拉動經濟規模擴張的增長方式出現嚴重的不適應,必須從主要依靠要素投入量轉變為主要依靠要素及全要素效率提高拉動經濟增長,否則,短期裏經濟增長難以實現均衡,長期裏難以實現可持續。

  就需求而言,以往經濟短缺的局面根本扭轉和市場機製作用的加強,國民經濟失衡的常態不再是需求膨脹,宏觀經濟失衡的主要威脅轉變為需求不足,首先是內需疲軟。投資需求會由於自主研發和創新力的不足而找不到新的投資機會,進而出現需求乏力,儘管在新階段國民收入水準較前期顯著增長,儲蓄規模擴大,但按市場效率標準,儲蓄難以轉化為投資,若在原有技術和産品結構基礎上擴大投資,則會形成嚴重的重復,導致産能過剩的“泡沫”。消費需求會由於國民收入分配方面的扭曲,導致微觀上居民內部收入分配差距擴大,從而降低社會消費傾向,宏觀上政府、企業、居民三者收入增速及比重失衡,居民收入佔國民經濟比重持續下降,導致消費增長與國民經濟增長間失衡,因此,政府宏觀調控需要從應對短缺經濟為主轉變為應對過剩經濟為主,企業微觀運作應從適應需求膨脹轉變為適應需求疲軟。

  劉偉認為,這種供給和需求方面的變化要求將經濟發展的關注重心從規模擴張轉變到結構調整,只有在技術創新基礎上努力改變國民經濟的要素投入、産出結構,在制度創新基礎上調整國民經濟的投資與消費結構,在經濟發展的同時努力調整國民收入分配結構,在自主創新基礎上提升産業結構升級高度,在推動社會發展的進程中縮小城鄉二元結構差距,等等,才能真正實現總量增長的相對均衡和發展的可持續性。

  堅持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方向

  新的歷史起點對全面深化改革必然提出新的歷史要求。在新的歷史起點上全面深化改革,在劉偉看來,共包括八個方面的內容。

  第一,需要進一步明確全面深化改革的總目標。即“完善和發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經濟改革的目標只是總體目標中的一個子目標,經濟制度和體制只是國家治理體系中的一部分,國家治理體系包括經濟、政治、文化、社會、生態文明等多領域的體制機制,國家治理體系的現代化就是在制度體制上使各領域及相互間在權力、責任、利益機制上相互統一、協調,使權力有相應責任的約束,使責任有相應利益的刺激。

  國家治理能力則是指運用治理體系的水準,在新的歷史起點上,現代化目標的實現要求經濟改革必須作為全面深化改革總體目標中的有機組成部分,經濟、政治、文化、社會、生態文明等領域全面、系統、協調推進改革,才可能取得成效。同時,在對改革績效的判斷和檢驗標準上,從貧困時期更突出生産領域的效率及人們物質生活的改善為主逐漸更加豐富起來,在強調效率目標的同時,更加關注分配領域的公平,更加關注讓廣大人民群眾真正公平,充分地分享改革帶來的發展福利,在不斷提高人們物質生活水準的同時,更加注重更高層次、高尚的物質、精神生活追求,因而改革所追求的總目標,就必然更為系統、更為全面,包含更為豐富的歷史追求。

  第二,需要全方位部署改革任務。即以“六個緊緊圍繞” 概括經濟、政治、文化、社會、生態文明和黨建等領域的改革重點,同時強調在諸領域改革中必須“以經濟體制改革為重點,發揮經濟體制改革的牽引作用”,因為我國現階段作為社會主義的初級階段,社會主要矛盾並未改變,發展是硬道理,以經濟建設為中心的歷史要求並未改變,經濟改革需以總體改革為基礎,總體改革則需以經濟改革為牽引。

  第三,以經濟改革為重點和牽引,須堅持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方向。劉偉認為,堅持這一方向,核心問題是處理好政府與市場的關係,緊緊圍繞使市場在資源配置中起決定性作用深化改革,同時更好地發揮政府作用,也就是説在微觀上(資源配置本質上是微觀命題)努力使市場起決定性作用,在資源配置上使市場起決定性作用,必須使市場微觀主體即廠商和消費者行為受市場規則硬約束。市場規則的根本在於兩方面,一方面是從事先公平原則出發,市場主體一律機會均等,不應存在制度歧視和特權;另一方面是以效率為市場競爭的目標和歸宿。

  宏觀上,政府在充分尊重市場對資源配置的決定性作用的前提下,更好地、更有效地發揮作用,尤其是發揮克服市場失靈和局限方面的作用,越是資源配置中市場作用充分,市場失靈和局限也就越明確,進而也就越需要針對市場失靈的有效科學的政府調節,因此政府職能的轉變和相應體制改革對於使市場在資源配置上起決定性作用更顯得關鍵。

  第四,要使市場在資源配置中起決定性作用。改革的真正難點逐漸從市場作用空間的拓展,轉變為市場競爭的公平性和市場有效性的提升,雖然傳統計劃機制和行政力量對資源配置的直接干預仍需不斷克服,但更重要的在於完善市場競爭秩序,改革的真正難點從拓展市場作用規模逐漸轉移到提高市場品質。因此,市場秩序的完善更為迫切,包括市場競爭的內在秩序和外部秩序。

  內在秩序主要包括競爭的主體秩序,即企業産權制度,它回答誰能進入市場,誰在展開競爭?競爭的交易秩序,即價格決定制度,它回答怎樣確定交易條件,怎樣實現交易?這兩方面的制度安排構成所謂市場內在競爭機制。外部秩序主要包括:市場經濟的法治秩序,即對市場競爭內在機制的法制確認;市場經濟的道德秩序,即對市場競爭內在秩序的精神弘揚。“顯然,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改革進程的難點從市場規模擴張轉向市場秩序完善,要求改革本身必須是經濟、政治、文化、社會及生態文明制度等多方面的系統推進。”劉偉説。

  産權改革和價格改革孰先孰後

  第五,就市場競爭內在機制中的主體秩序(企業産權制度)和交易秩序(價格決定制度)改革間的相互關係而言發生了變化,需由不同階段的分別先後推進的改革邏輯轉變為統一共同推進。

  在劉偉看來,企業産權制度改革和價格制度改革孰先孰後,是改革過程中長期爭論的命題,在實踐中大都在不同時期有不同的側重。在我國1992年(中共十四大召開)之前改革的重點集中在分配領域和流通領域,很少涉及企業産權,雖然對國有企業進行了簡政放權、放鬆讓利及承包制等改革,但均是分配關係的調整(國有企業承包與農村家庭聯産承包制根本不同在於,企業承包的是上繳利稅指標,農村家庭承包的是土地使用權,一個是分配關係的調整,一個是産權關係的變化)。因此,在城市經濟改革初期價格改革和調整更顯活躍。

  中共十四大明確以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為目標導向,繼而十四屆三中全會提出建立現代企業制度,特別是到1997年中共十五大後明確肯定股份制,我國企業改革的重心才真正由外部價格秩序改革轉移到企業産權改革方面,到目前已發生了深刻的變化,一方面,在全社會所有制結構上,已從國有制佔絕對優勢演變為混合所有制結構,據普查數據,規模以上的工業企業實收資本中,國家資本佔19.6%,集體佔2.1%,法人資本佔30.5%,私人資本佔23.9%,外資佔23.9%;另一方面,企業本身的産權主體也逐漸多元化,規模以上的國有控股企業中,國家資本佔50.6%,集體佔0.4%,法人資本佔42.3%,私人資本佔2.7%,外資佔4%;在私營工業企業實收資本中,真正個人資本也只佔67%,其餘為法人資本或集體、國家資本;在外資企業中,真正外商資本為76%,其餘為法人資本或集體、國家、個人資本。

  “也就是説,現階段我國所有制結構混合化和企業産權主體多元化已取得顯著進展,我國市場主體秩序深化改革面臨的主要矛盾在於三方面。一方面是國有企業的産業組織問題,包括國有企業的分佈結構和反壟斷,即國有企業與市場的關係;另一方面是國有企業的治理結構問題,包括政企分離和權、責、利間的制衡,即國有企業與政府的關係及內部權力的制衡關係;此外,更為重要的是在制度上提高不同經濟性質的企業在市場上展開競爭的公平性。”劉偉説,“因而,交易秩序的改革即公平的競爭性的價格決定機制的培育和完善,就與主體秩序的改革形成統一的相互依賴的整體,沒有真正受市場規則約束的企業,就不會存在公正的、競爭性的價格,交易主體(産權)決定交易條件(價格),但沒有公平競爭的交易秩序,任何市場主體都不可能展開充分的公平競爭。”

  第六,在市場體系的培育上,需從商品市場體系構建為重點,包括投資品和消費品的市場化為重點,逐步轉向以要素市場化為重點。經過35年的改革,我國商品市場化已經基本實現,無論是投資品還是消費品,已由改革初期90%以上由政府定價轉變為90%以上由市場定價,儘管其中存在競爭的不公平性,但交易和定價方式已經由計劃機制轉變為市場機制。真正構成市場深化瓶頸的是要素市場化,包括勞動、土地、資本、專利等要素。事實上,要使市場在資源配置中起決定性作用,根本在於要素的市場化,要提高資源配置的效率和公平性,關鍵也在於要素的市場化,離開勞動、土地、資本、專利等要素市場化的深入及完善,我國面臨的一系列資源配置的深層次矛盾和社會經濟發展的障礙難以解決。

  第七,在二元經濟狀態下城鄉改革在不同時期分別展開的推進方式,需逐漸轉變為城鄉統籌,城鄉間形成統一的、相互聯繫的改革發展整體。劉偉表示,在現階段,城鄉間孤立地展開改革已不可能,我國社會經濟的發展已使城鄉二元經濟狀態發生了深刻變化,雖然二元經濟狀態依然鮮明,特別是城鄉間二元體制差異仍較顯著,但中國的現代化進程已進展到必須從根本上克服二元經濟狀態的歷史關鍵時期。並且,這種二元經濟狀態的根本克服需要重大的制度創新。一方面就經濟改革而言,必須依靠要素市場化,包括農村勞動力市場化的完善,農村土地確權和市場流動,建立統一城鄉建設用地市場,培育和完善金融市場體系,特別是培育農村金融市場,加快資本市場化,等等。另一方面,就總體改革而言,必須使城鄉經濟體制改革與政治、文化、社會、生態文明建設等各方面體制改革統一為一個整體,因為二元經濟的根本克服是涉及社會方方面面的根本性的歷史劇變。

  第八,改革的推進方式上,需由“摸著石頭過河”為主要探索方式,向頂層設計與摸著石頭過河相結合的方式轉變。也就是説,在總體目標、總的方向和基本的改革任務及命題上,在改革的歷史邏輯和進程上,由頂層統一設計,提出統一命題,但在具體實踐上,則採取“摸著石頭過河”的方式逐一探索。一方面,全面深化改革的系統性和多方面的協調性以及矛盾的深刻複雜性,要求必須在改革方式將頂層設計與摸著石頭過河相統一;另一方面,經過35年改革實踐,我們所積累的經驗和我們所面對的新困難,使得我們既有自信也有需要將兩者統一起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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