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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徵後返”便利企業退稅

  • 發佈時間:2015-10-21 21:31:05  來源:國際商報  作者:濮宣  責任編輯:羅伯特

  本報訊近日,黃埔海關駐長安辦事處(以下簡稱海關長安辦)為東莞明泰電訊設備有限公司成功辦理了“進口設備稅收先徵後返”政策性退稅手續,核準退稅額180多萬元人民幣。此舉極大減輕了企業的經營成本,為企業留取足夠流動資金量提供了有力的支援與幫助。

  “進口設備稅收先徵後返”政策是在特定時期(2002-2007年),國家為鼓勵企業出口,提高“中國製造”在國際市場的競爭力,對産品全部直接出口的允許類外商投資項目所需進口的設備依法享受稅收先徵後返的一項優惠稅收政策。“進口設備先徵後返”退稅工作涉及部門多,時間跨度較長,涵蓋財政部、海關、省國稅局、省財政專員辦、地方政府商務部門和國庫等多部門。為了儘快完成退稅工作,海關長安辦一方面積極與地方政府、國稅、財政等各部門進行協調聯繫溝通,積極做好對企業的政策宣講工作並及時提供幫助,確保穩妥推進進口設備稅收先徵後返工作。

  海關長安辦提醒企業,符合條件的企業申請辦理進口設備先徵後返政策性退稅時需提供以下材料:申請返稅的書面報告;《進口貨物返稅申請表》(紙質和電子版光碟各一份、格式見附件1、2);經海關、國庫經收處(銀行)蓋章齊全的《海關專用繳款書》原件和複印件各一份;進口貨物報關單複印件(付匯證明聯,加蓋企業公章);進口配額證明或國家規定的其他證件複印件(加蓋企業公章);進口合同複印件(加蓋企業公章)。(濮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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