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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民地稅全面實行“首問責任制”、“一窗式”服務

  • 發佈時間:2015-10-20 06:29:37  來源:瀋陽日報  作者:佚名  責任編輯:羅伯特

  本報訊(瀋陽日報、瀋陽網記者吳宏 包晗 通訊員張黎黎)10月19日,記者從新民市地稅局了解到,該局從納稅人需要出發,不斷優化納稅服務。全面實行納稅服務“首問責任制”及“一窗式”辦稅服務模式。真正做到了找一個人、打一個電話,辦所有事的目標。

  首問責任制度是指首問責任人為納稅人辦理或有效指引納稅人完成辦理涉稅事項(包括由地稅機關負責徵收的各類稅費事項)的制度。強調設專人服務、依法回復、首問辦結、文明服務。“一窗式”服務是指將納稅人發起的各類涉稅審批事項全部在辦稅服務廳窗口直接受理,按照“窗口受理、內部流轉、限時辦結、窗口出件”的原則,實現辦稅服務窗口一窗多能,從根本上減輕納稅人辦稅負擔。

  9月28日起,新民市地稅局所有辦稅服務廳全部設置為“首問負責制”窗口工作模式,實行“一窗式”辦稅服務。

  該局在辦稅服務大廳設置綜合服務類窗口及首問責任諮詢臺,由業務精幹的副科長擔任專職首問責任人,負責直接對納稅人解答諮詢、受理涉稅事宜、內部流轉、部門協調、辦結,及結果回復各項工作。全局其他幹部在接受納稅人涉稅需求時,能解答的認真及時解答,當場不能答覆及辦理的要第一時間引領納稅人至首問責任諮詢臺解決,必須2個工作日內給予納稅人回復。堅決杜絕工作拖拉,推諉、扯皮行為。

  為確保納稅人的涉稅需求能夠及時辦理,該局制定了明確的工作規範,對首問責任事項跟蹤管理,在窗口設置納稅人評價臺,徵求納稅人對回復情況的評價,評價分為滿意、基本滿意、不滿意三個檔次,由納稅人自主進行評價。首問責任人在接待納稅人過程中,不得以任何理由向上、向外推諉或不予答覆,推脫和搪塞納稅人,確保真正做到讓納稅人滿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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