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消防局“小金庫”牽出4千萬元窩案 立案44人
- 發佈時間:2015-10-17 09:57:00 來源:北京青年報 責任編輯:羅伯特
套取財政資金設立“小金庫”、逃避監管行賄相關部門領導、對抗調查訂立同盟……幾年間,深圳市消防局不少人參與違法犯罪或違紀活動,發生了腐敗窩案。根據涉案人員提供的線索,又牽出了系列違法違紀案件。
消防腐敗案涉案金額達4000多萬元,目前已立案44人,其中局級9人、處級16人。
簽虛假合同騙取財政資金
2012年底,深圳市消防局為了應付年度財政預算執行情況檢查,採取突擊花錢的方式套取財政資金設立“小金庫”。
當時身為深圳市消防局財務科負責人的謝永春是主要推手。謝永春深得深圳市消防局局長謝卓浩、副局長劉躍紅信任。“小金庫”由謝永春提議設立,資金使用也由其一手操控。
隨後,深圳市消防局通過局長辦公會向各業務處室公開攤派任務,要求各業務處室分別按本處室職能虛立項目,由局長辦公會按“程式”通過後,上報預算申請財政資金。項目通過後,再由業務處室派人出面,找相關企業簽訂虛假合同,進而套回財政資金。
深圳市消防局絕大多數處室都參與其中,一些民警個人賬戶也成為“小金庫”資金的轉机站。
為了套取資金,深圳市消防局甚至到府“央求”相關企業簽訂虛假購銷合同。據查,到案發止,深圳市消防局共與近30家企業簽訂了虛假合同,甚至不惜接受相關公司開出的鉅額“手續費”要求。以與深圳市某實業有限公司簽訂虛假合同為例,對方提出收取45%的費用。最後,深圳市消防局領導同意了這一要求,企業因此侵吞財政資金近240萬元。此後,深圳市消防局還多次與該企業簽訂虛假合同,涉及金額600多萬元。
在前後一年多時間內,深圳市消防局共違規列支財政資金約1200多萬元,套取868萬餘元存放于消防局民警個人賬戶形成“小金庫”,其餘330余萬元財政資金被相關公司以稅費、手續費的名義侵吞。
“小金庫”被用來跑關係
請老領導吃飯、溝通工作關係、上街買東西報銷……在“小金庫”建立後,深圳市消防局相關領導便找各種理由花錢。其中,410余萬元被該局部分局領導及財務人員瓜分。
如局長謝卓浩用104萬元購買海南黃花梨傢具自用,貪污現金50萬港元及價值10萬元人民幣的購物卡。副局長劉躍紅用15萬元購買紅酒,7.8萬元購買紅木傢具,貪污現金21萬港元等。
與此同時,“小金庫”的錢還被用來“打點”關係。為了項目能順利通過審核立項,逃避監管,深圳市消防局向深圳市發改委和深圳市財委相關部門個別主管人員送錢送物。
為了裝備預算的執行權歸屬問題以及申請食堂改造項目立項,謝永春先後送給時任深圳市發改委投資處副處長的王某峰10萬元、15萬元。每年中秋、春節,謝永春等都分頭帶著紅包到市發改委、市財委拜訪,有時只要有業務接觸的見人就發,甚至連具體發給誰了“都不記得”。
“深圳的消防體制是公安編制。”謝卓浩和劉躍紅均表示,因此“和上級部門溝通、搞好關係”是消防局“小金庫”設立的重要藉口和開支之一。
涉案人員曾“對抗調查”
“小金庫”問題暴露後,一些涉案人員隱匿證據,訂立同盟,對抗調查。案發當晚,該局分管財務的領導匆忙與謝永春商討對策,統一口徑,並銷毀“小金庫”的賬本,轉移贓款贓物。
據披露,除深圳市消防局腐敗窩案外,根據涉案人員提供的線索,還引出有市公安局、發改委、財委、警校、特建發股份公司等單位人員參與的違法違紀案件,涉案金額達4000多萬元。目前,已立案44人(其中局級9人、處級16人),移送司法機關20人。
深圳市消防局原局長謝卓浩(副局級)已被移送司法機關審查起訴。
業內人士認為,當前財政預算機制存在一定漏洞,是案件發生的重要原因。一名財政系統工作人員説,目前上一年度預算執行情況將作為下一年度的預算編制的基礎,如果某一單位年末結余資金量較大,將會影響下一年度的預算指標。“這就導致一些單位為了保住資金和指標,可能會採取一些方式在年末突擊花錢。”
文/“新華視點”記者 孫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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