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衛生部一主任套取資金私設小金庫 出國前被截下
- 發佈時間:2015-10-16 07:05:45 來源:北京晨報 責任編輯:吳起龍
原衛生部醫院管理研究所醫療品質管理研究部主任閻贏,不僅利用自己職務的便利,指使工作人員從合作項目中套取現金,私設部門小金庫,還將小金庫的50萬元借給了自己的同學。日前,門頭溝法院以挪用公款罪判處閻贏有期徒刑5年。
“小金庫”拿錢借同學
法院審理查明,2010年至2013年底,閻贏在負責開展中國初級創傷救治項目(以下簡稱PTC項目)期間,指使其部門工作人員,採取編造勞務費名單的方式從PTC項目資金中套取現金,私設部門小金庫。
2013年7月16日,閻贏通過微信指使其部門工作人員霍某將小金庫現金50萬元匯給其同學王某。案發後王某將50萬元歸還。
審計導致東窗事發
今年48歲的閻贏案發前是衛生部醫院管理研究所醫療品質管理研究部主任、醫療服務標準專業委員會秘書處秘書長。
閻贏的案發是源於審計署在審計過程中發現醫療品質管理研究部存在小金庫的問題。在追查小金庫的資金來源和資金去向時,才查出閻贏有套取現金的行為,且私自將小金庫裏的現金借給他人。
2014年8月5日,辦案人員在北京首都國際機場第二航廈將打算出國的閻贏截下,並將其帶回門頭溝檢察院接受詢問。
虛報勞務費套資金
醫院管理研究所的財務人員承認單位確實有小金庫,但名字卻被稱為“備用金”。而“備用金”的來源,則出自該單位的對外合作項目。在案的證據顯示,2010年至2013年底,作為單位負責人的閻贏,主要負責開展PTC項目。
PTC項目資金是香港嘉道理基金將款項撥到醫管所賬戶,然後按照雙方商定的預算總額和科目進行支出。閻贏負責該項目的預算執行和具體花費,履行審批手續及控制額度。
而在此過程中閻贏指使手下工作人員,通過虛報勞務費的形式,套取項目資金,並將這部分結余用作單位的所謂“備用金”。
因挪用公款獲刑5年
庭審中,閻贏對檢方指控的罪行和罪名均不持異議,表示認罪。閻贏稱,2013年下半年,他的同學王某向他借錢,他便打電話給本部門工作人員霍某,讓霍某取出小金庫的50萬元給王某匯過去。
閻贏的辯護人認為,閻贏具有自首情節,認罪悔罪態度較好,因此請求法庭從輕或減輕處罰。
門頭溝法院審理後認為,閻贏係國家工作人員,其利用職務便利挪用公款50萬元,借予他人使用,已構成挪用公款罪。鋻於閻贏到案後如實供述犯罪事實,可以從輕處罰。
最終,法院一審以挪用公款罪,判處閻贏有期徒刑5年,隨案移送的贓款50萬元發還衛生部醫院管理研究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