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將建立計程車運價動態調整機制 放開成品油價格
- 發佈時間:2015-10-16 08:23:00 來源:北京青年報 責任編輯:羅伯特
昨日上午,國家發改委秘書長李樸民透露價格機制改革頂層設計將出臺後,昨日晚間新華社獲授權全文發佈《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於推進價格機制改革的若干意見》。意見明確,到2017年,競爭性領域和環節價格基本放開,政府定價範圍主要限定在重要公用事業、公益性服務、網路型自然壟斷環節。
擇機放開成品油價格
意見明確六大重點領域價格改革方向,包括完善農産品價格形成機制,加快推進能源價格市場化,完善環境服務價格政策,理順醫療服務價格,健全交通運輸價格機制,創新公用事業和公益性服務價格管理。
其中就能源價格,意見明確,擇機放開成品油價格,儘快全面理順天然氣價格,加快放開天然氣氣源和銷售價格,有序放開上網電價和公益性以外的銷售電價,建立主要由市場決定能源價格的機制。
意見還表示,在放開競爭性環節電價之前,要完善煤電價格聯動機制和標桿電價體系,使電力價格更好反映市場需求和成本變化。另外,全面實行居民用水、用電、用氣階梯價格制度,推行供熱按用熱量計價收費制度,並根據實際情況進一步完善。
而在交通領域,意見明確,建立健全出租汽車運價動態調整機制以及運價與燃料價格聯動辦法。同時實行有利於促進停車設施建設、有利於緩解城市交通擁堵、有效促進公共交通優先發展與公共道路資源利用的停車收費政策。
2017年競爭領域價格基本放開
意見明確了價格改革時間表。
就價格機制改革而言,意見提出,到2017年,競爭性領域和環節價格基本放開,政府定價範圍主要限定在重要公用事業、公益性服務、網路型自然壟斷環節。到2020年,市場決定價格機制基本完善,科學、規範、透明的價格監管制度和反壟斷執法體系基本建立,價格調控機制基本健全。
意見還要求,中央和地方在加快推進價格改革的基礎上,于2016年以前制定發佈新的政府定價目錄,將政府定價範圍主要限定在重要公用事業、公益性服務、網路型自然壟斷環節。目錄內的定價項目要逐項明確定價內容和定價部門,確保目錄之外無定價權,政府定價納入權力和責任清單。
另外,就公眾最關注的醫療服務價格改革方面,意見提出建立以成本和收入結構變化為基礎的價格動態調整機制,到2020年基本理順醫療服務比價關係。
發改委正研究細化反壟斷執法程式
意見還明確對具有區域特徵的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項目,已具備競爭條件的,儘快放開價格管理;仍需要實行價格管理的,探索將定價許可權下放到地方,提高價格調整靈活性,調動社會投資積極性。特別是,要加快制定完善適應自由貿易試驗區發展的價格政策,能夠下放到區內自主實施的儘快下放,促進各類市場主體公平競爭。
不過,意見同時強調,要清理和廢除妨礙全國統一市場和公平競爭的各種規定和做法,嚴禁和懲處各類違法實行優惠政策行為,建立公平、開放、透明的市場價格監管規則,大力推進市場價格監管和反壟斷執法,反對壟斷和不正當競爭。加快建立競爭政策與産業、投資等政策的協調機制,實施公平競爭審查制度。
意見指出,要強化反壟斷執法,對涉嫌壟斷行為及時啟動反壟斷調查。據國家發改委秘書長李樸民昨日上午透露,目前國家發改委正在會同有關部門,研究細化反壟斷執法程式,抓緊起草汽車領域反壟斷指南等文件,推動反壟斷工作向精細化、規範化、統一化發展。
(記者 鄒春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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