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風日産被罰1.2億元 發改委擬定汽車反壟斷意見
- 發佈時間:2015-09-11 07:03:00 來源:經濟參考報 責任編輯:胡愛善
廣東省發展改革委日前依法對東風日産汽車壟斷案作出行政處罰,對東風日産汽車銷售有限公司罰款1.233億元,對廣州地區17家經銷商罰款1912萬元。據了解,國家發改委正在牽頭制定多個行業的反壟斷指導意見,其中汽車産業反壟斷是一個重點,未來汽車産業的反壟斷將更加規範化、制度化。
廣東省發展改革委于2014年8月起依法對東風日産開展反壟斷調查。經查,2012年至2014年7月,東風日産通過下發商務規定、價格管理辦法、考核制度等方式,嚴格限定廣東省內經銷商整車銷售的網上、電話和營業廳報價以及最終成交價,並於2013年對違反價格管控措施的廣州經銷商進行處罰。東風日産與其廣東省內經銷商達成並實施了固定汽車轉售價格的壟斷協議,違反了《反壟斷法》第十四條的規定,排除、限制了相關市場的競爭,損害了消費者利益。
除了車企的壟斷行為,反壟斷部門另查明,自2012年4月至2014年7月,廣州區域經銷商在東風日産廣州地區協力會組織下,多次召開會議,達成並實施了相關車型價格的壟斷協議,違反了《反壟斷法》第十三條的規定。
據了解,東風日産能夠積極配合調查,並在調查開始後立即停止了相關違法行為,根據法律規定修改了經銷協議、商務規定等公司管理政策;廣州經銷商停止了價格協商,廢除了區域價格協議。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壟斷法》第四十六、第四十九條的規定,廣東省發展改革委決定對東風日産處以上一年度相關市場銷售額3%的罰款,計1.233億元;對達成並實施壟斷協議的經銷商處上一年度相關市場銷售額2%至4%的罰款,計1912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