帶iPhone6S入境需收稅10% 非新規非針對“蘋果”
- 發佈時間:2015-10-15 10:00:00 來源:新民網 責任編輯:羅伯特
儘管中國內地在iPhone6S的首發名單中,但是上市後仍有不少消費者選擇從香港或國外購買入境使用。圍繞海關到底讓不讓iPhone6S過關的傳言也一直在持續,最近又有一則關於深圳海關的消息在微信朋友圈熱傳,稱其發文通知嚴查iPhone6S,要額外繳納10%入境稅。記者向上海海關求證獲悉,手機除了自用,帶入境的手機需繳稅10%,該規定由來已久,不存在額外的説法。
這條在朋友圈轉發的消息還是用繁體字編寫的,具體內容是:“接中國深圳海關文件通知,近日從香港入境旅客,深圳海關將特別嚴查有無攜帶新款iPhone6S、iPhone6SPlus,一經發現,旅客必須向深圳海關額外繳納10%的入境稅,若不服從,海關有權扣留和沒收商品,本月已處理的相關個案超過300起。”
記者向上海海關求證真偽,對方表示,深圳海關不可能自己出規定,所有的政策都是以中國海關總署統一發佈的公告為準。其次,手機屬於20種應稅商品之一,旅客攜帶手機入境需如實向海關申報,並依法繳納稅款,稅率為10%。“10%不是新規定,本來就有。也不是針對iPhone6S,所有的手機都是按10%徵稅。”
根據2012年3月28日發佈的《海關總署公告2012年第15號》進境物品完稅價格表顯示,觸屏手機稅率是10%,完稅價格另行確定。
事實上,深圳海關曾公佈數據稱,9月25日至10月7日,羅湖海關共徵稅iPhone6S/6SPlus手機372台,移送緝私87台。
上海海關解釋,攜帶iPhone6S入境,在自用、合理數量範圍內,要在過海關之前主動向海關申報,按規定繳稅並辦理相關手續即可。
iPhone6S為觸屏手機,按照10%的稅率,型號不同,完稅價格不同,應繳的稅款金額也不同。
上海海關同時提醒,帶太多導致攜帶物已經不屬於“物品”而是“貨物”,或故意藏匿逃避海關監管,涉嫌偷逃稅款,這種情況下攜帶的多部iPhone6S會被海關沒收。對於代購者,以牟利為目的,為逃避海關監管故意不申報,偷逃稅款達到一定數額,就可能導致違法,嚴重者甚至可能被追究刑事責任。根據《海關罰沒財物管理辦法》,會對沒收的i-Phone6S進行拍賣,拍賣所得上繳國庫。(新聞晨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