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健品行業發展不規範 暴利致假冒偽劣品受捧
- 發佈時間:2015-10-13 10:41:00 來源:法制日報 責任編輯:羅伯特
原標題:揭保健品市場亂象:“人參”標簽下就是麵粉或米粉
每年的10月13日是“世界保健日”,這一節日旨在提高全世界人對保健領域的認識。
在我國,隨著生活水準的提高,越來越多的公眾主動關注保健,養生意識空前高漲。於是,各種養生保健理論頻出,各類保健品充斥市場。實踐證明,一些養生理論純屬無稽之談,不少保健品要麼假冒要麼偽劣。保健領域,有時非但不保健,反而存在危害人民群眾身體健康的風險。在2015年“世界保健日”到來之際,《法制日報》視點版將視角對准保健品市場,探討如何規範市場,讓保健品真正能起到保健作用。
10月13日,是世界衛生大會確立的“世界保健日”,這個曾經鮮為人知的節日如今已經被越來越多的國人所熟悉。
隨著公眾保健意識日益增強,保健品行業也快速發展。然而,在快速發展之下,卻是良莠不齊的保健品市場,以至於部分公眾將保健品視作“最不放心的食品”。
面對這種局面,新食品安全法針對保健品,設立了13條規定,涵蓋審批、原料、生産及銷售等環節。新法實施後,加之已經實施即將滿月的新廣告法,保健品行業將面臨怎樣的機遇和挑戰?
保健品行業發展不規範
127300盒(瓶)假冒性保健食品成品、1300公斤空膠囊、2000公斤制假原料等,所有涉案物品裝滿9卡車,貨值2862萬元。
上述看似驚人的數字,來自湖南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于2014年年底查獲的案件,數字最後定格在總涉案貨值逾1.16億元,查扣非法添加有毒有害物質“他達拉非”和“西地那非”的假冒保健食品5萬餘盒,涉假産品銷往23個省份113家店點。
其實,超過億元貨值的假冒保健品已非新鮮事,早在2013年,福建省廈門市公安部門就曾破獲涉及案值過億元的假冒保健品案件,警方查獲假冒品牌軟膠囊、蜂膠軟膠囊及維生素片等保健品共計500余萬顆(片)。
“我國的保健品行業發展一直處於不規範狀態。一些企業‘殺雞取卵’式的做法,導致整個行業蒙上陰影,導致保健品行業的信任度、美譽度都很差。”中國農業大學食品科學與營養工程學院副教授朱毅在接受《法制日報》記者採訪時説。
在朱毅看來,目前保健品市場的現狀是廣告宣傳與産品品質之間落差太大,違規的産品介紹和誇大宣傳氾濫,而更令人擔憂的是這些行業潛規則已成為“顯規則”。
“保健品行業實際上成為廣告行銷行業,不是在做産品,而是在‘賣’東西,在於賣而不在做。曾經流傳過這樣的表述——‘一個大桶幾把鐵鍬幾個工人’就可以做保健品了。現在,保健品行業最大的問題是缺乏規範,相關部門雖然在不斷出臺規範、標準及管理辦法,但離規範這個行業還差得很遠。”朱毅説,此外,這個行業還存在涉嫌標簽欺詐問題。
朱毅舉例説,在“人參”的標簽下,可能實際上就是麵粉或米粉。
不過,在朱毅看來,假冒已不是主要問題,因為至少不會傷及公眾健康。更大的問題在於,保健品的非法添加。
“比如,在一些聲稱減肥的保健品中,加入了違規藥品、激素等非法添加劑;在一些聲稱降血糖的保健品中,加入了降血糖的西藥;還有一些所謂排毒養顏的保健品,加入了腹瀉藥物。這些非法添加可能會造成不良後果。如果患者在不知情的情況下食用,同時又在服用西藥,可能會在無形中加大藥量,對身體健康造成威脅甚至致命。”朱毅説。
多重原因導致市場失范
中國消費者協會副會長劉俊海在接受《法制日報》記者採訪時,提到了目前保健品市場的一種局面:
市場規範失序,出現了“好人受氣,壞人神氣”的局面。一些保健品企業誠信經營掙不到錢,失信企業反而佔較大市場份額。
假冒偽劣保健品為何受到不法商販追捧?答案只有一個——暴利。
“這些假冒保健品基本都是小作坊造出來的,每一粒的成本最多也就幾毛錢,然後經過手工包裝,以每瓶40元至60元的價格銷往全國各地。這些假冒保健品經過各層經銷商最後賣到顧客手上,每瓶是580元。從幾毛錢成本到580元售價,這裡面的利潤比販賣毒品還高。”廣東省一名保健品經銷商陳峰(化名)説。
劉俊海説,一些保健品生産銷售企業鋌而走險,原因在於“失信成本低,失信收益高”。
記者注意到,關於假冒偽劣保健品,媒體曝光不少,但制售行為依舊,也有不少公眾依然上當受騙。為什麼?
朱毅的答案是,隨著人們生活水準提高和經濟條件的改善,養生成了生活中的重要內容。消費決定市場,市場引導企業,保健品行業於是如日中天。部分消費者過度追捧保健品,存在養生保健有捷徑的心態,有願意接受虛假宣傳的心理土壤。
“另一方面,監管也存在問題和漏洞。假冒偽劣保健品無論是在社會心理還是社會監管方面,都打了‘擦邊球’,利用人們心理進行宣傳的手段‘爐火純青’。”朱毅説。
此外,劉俊海説,消費者的維權成本高於維權收益,造成了“為了追回一隻雞殺掉一頭牛”的怪現象。
對此,承辦過多起此類案件的衛生法專家卓小勤律師對記者説,消費者在購買保健品時一般都沒有拿發票,很難保留證據;而且假冒偽劣保健品的銷售方式類似“傳銷”“直銷”,消費者很難找到證人;另外,假冒偽劣保健品造成的不良後果與産品的因果關係認定也比較困難。
監管高要求依賴嚴格執法
終止保健品的亂象,很多民眾寄希望於升級改版的食品安全法。
在劉俊海看來,新食品安全法中的懲罰性賠償制度等措施,應該會對保健品市場産生震懾作用。
新食品安全法對保健品監管提出了更高要求,但“徒法不足以自行”,關鍵還在於執行。
“新法對保健品最嚴的監管在於廣告宣傳方面,對於明星代言,不準聲明功效、治療功能等,可以説在這些方面堵住了漏洞。”朱毅説。
對於新食品安全法中“審批和備案雙軌”,朱毅希望能做到“事前事後不鬆懈”,相關部門對於獲得批號的保健品繼續實行嚴格監管。如此執行到位,方能産生比較好的結果。如若執行不力,則又可能給一些不法商販以可乘之機。
“‘備案制’的實施,相當於降低了保健品的準入門檻,有利於一些新企業搶灘市場,能夠拉動保健品行業發展新産品和確實有技術含量的産品,給予他們更快、更方便的準入機制。”朱毅説,不過,這也將給監管部門帶來更大的考驗。
在中國人民大學農業與農村發展學院教授鄭風田看來,落實新法最棘手的問題是,安全監管隊伍存在“缺人、缺物、缺財、缺技術”的現狀,尤其是在一些基層,食藥監部門剛剛建立,缺乏專業全面的培訓,查處假冒偽劣保健品的難度比較大。
“另外,對於保健品的作用界定困難。如果管嚴則容易管死,如果不管則容易出現誇大宣傳情況。所以,如何掌握監管的度,既不否認其作用,又不誇大宣傳,這個比較困難。”鄭風田説,對於廣告宣傳如何不留死角將成為監管難點。
對此,朱毅認為,在國家層面,針對保健品的監管應該“該放就放,該管要管,該出手時要出手”。“法律的權威只有在一次又一次的‘有法必依、違法必究、執法必嚴’過程中才能樹立起威信,才得起到防患于未然的震懾作用。關鍵在於執行力。”朱毅説。
此外,劉俊海建議,行業協會應嚴格自律,不要再容忍行業內的潛規則。□記者 趙麗 實習生 谷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