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雙向交易”陷阱重重 地下炒油亂象亟待整治
- 發佈時間:2015-10-12 07:00:00 來源:經濟參考報 責任編輯:羅伯特
受國際油價單邊下跌、國內原油期貨上市預期升溫等因素影響,地下炒原油平臺變得異常活躍。記者調研發現,近期國內很多現貨電子市場及其代理機構通過電話、微信、微網志等方式拉攏客戶,利用“高杠桿”“高成功率”“T+0”“雙向交易”等噱頭誘導民眾參與自設的“對賭”性質交易盤。
實際上,由於我國對石油流通實行管制,這類打著國家批准甚至期貨旗號的交易平臺並不具備進行交割原油的資質,參與者面臨較大風險。專家認為,我國地下炒油亂象亟須整治,同時應該向民眾做好風險預警,切實維護投資者權益。
地下炒油亂象驚人
高杠桿高成功率誘導投資者
國內原油期貨還未上市,作為新興的投資品種,現貨市場的原油電子交易卻異軍突起。尤其是最近一年來,國內突然開出一大批線上原油交易平臺,分佈在包括北京、廣東、山東等東部發達地區,甚至在金融産業發展相對較慢的中西部地區如青海、寧夏等地也新設了類似的交易中心。
記者調研了解到,與此前的地下炒金方式如出一轍,這些炒油交易平臺的網站及宣傳冊,滿是帶有明顯煽動性情緒的文字。諸如“原油投資時代強勢來臨,再不把握就老了。”“可買漲買跌,任何選擇都有50%的成功率,加上技術、數據方面的輔助分析,基本行情預測的準確率可提高到80%以上。”
到目前,炒原油平臺的宣傳主要借用如下的噱頭:一是高倍杠桿,大多數的國內炒油杠桿可以達到10倍以上,最高甚至可以到50倍;二是雙向操作的優勢,即可以做空獲利;三是每天22小時交易時間,T+0交易,即每天可以無限次開展買進賣出交易。
上海一家交易中心的銷售人員向投資者宣傳稱,“你在股市上面投5萬賺10%也就5000元而已,但是在石油市場,你投入5萬通過杠桿放大33倍就是165萬,賺10%就是整整15萬。”
這種高杠桿、隨時交易、成功率高的誘惑吸引不少投資者開戶交易,這其中大多數是中小投資者。而實際上,國務院清理整頓電子市場的通知明確規定,投資者買入後賣出或賣出後買入同一品種時間不得少於5個交易日,即“T+5”,現貨電子交易的保證金也不低於20%,即5倍的杠桿。
“高杠桿意味著高風險。”廣東省油氣商會油品部部長姚達明舉例説,在50倍杠桿的情形下,如果投資方向判斷失誤,國際油價只要波動1美元,投資者賬戶就會爆倉,資金血本無歸,其風險非常大。
此外在吸引投資者入場後,代理機構人員則既當銷售員,也充當理財師,指導客戶下單交易。一位鉅額虧損已起訴交易平臺的投資者告訴記者,銷售人員聲稱只要按照“老師”的“喊單”交易,保證賺錢。但其進入市場基本只有前幾次小賺,隨後的“喊單”明顯和市場趨勢相背,導致客戶不斷虧損。
自設賭局違規操作陷阱重重
地下炒油熱的興起與當前國際油價的單邊行情有一定的聯繫。從去年下半年至今,國際油價持續大幅下挫,價格腰斬,持續單邊下跌的行情使得投資人認為做空原油有利可圖。
另外,記者調研發現,當前國內原油交易平臺運營方實際上不少即來自清理整頓前的黃金貴金屬交易市場。此前的2011年,央行等六部委曾出臺加強黃金交易管理的通知,明確僅保留上海期貨交易所、上海黃金交易所開展黃金的期貨、現貨交易外,其他平臺不得開展黃金交易業務。很多黃金貴金屬平臺紛紛調整産品甚至改名,推出炒油的産品。
近期股市波動較大,炒油機構也借助這一契機,拉攏投資者加入炒油大軍,宣稱可以“白天炒股,晚上炒原油”。記者在多家炒油機構調查了解到,大多數炒油的投資者為散戶投資者,門檻約5萬元左右。
實際上,雖然地下炒油被各交易平臺渲染,但由於我國對石油流通管制嚴格,國內這些現貨電子交易平臺並不具備進行交割原油的能力,也缺乏現貨的流轉條件,脫離現貨電子市場的現貨屬性。
目前國內現有的原油電子交易大多采用做市商的模式,即聲稱採用紐約市場或倫敦市場或迪拜市場的原油交易價格,實際上更多是在交易所內部對投資者的報單進行消化對衝,如還無法對衝就通過特別結算會員到海外的場外市場進行對衝。
姚達明直言,目前國內只有少數公司擁有參與海外原油投資的渠道。市場上推廣的炒油機構大多數是自己設了個“賭局”,讓投資者在自己設立的交易系統操作。倘若出現問題或者管理者跑路,投資者很可能血本無歸,無處追討。
南京一家交易所的負責人也坦言,海外市場做市商的模式被成功應用了多年,但國內原油的做市商模式卻短期內頻頻爆出投資者的維權事件,這意味這個模式在國內已經成為交易所及會員與投資者“對賭”的平臺。
炒油亂象亟待整治
保護投資者權益
從2006年國內爆出上海“聯泰黃金案”後,包括浙江、北京、湖南等地在現貨電子交易領域陸續爆出數百億的地下炒金大案,投資者無不經歷鉅額虧損。記者採訪的專家認為,有了前車之鑒,當前宜警惕地下炒金遷延至原油領域,避免地下炒金亂象的重演。
廈門大學中國能源經濟研究中心林伯強表示,當前國際油價波動比較大,帶來了炒作的機會,這在一定程度上助推了炒油熱的出現。事實上,一旦投資産品宣稱杠桿放大到50倍,就不再是現貨的投資,而更像是一種“賭博”。國家有必要出臺措施進行規範清理,向廣大中小投資者提示風險,保護其權益。
在專家看來,無論是以前的炒金炒銀還是炒油熱潮,核心問題在於國內各類電子交易場所氾濫,且管理缺乏規範。呼籲進一步強化電子交易市場的監管措施,整治地下炒油等亂象。與此同時,加快相關領域成熟投資産品的上市步伐,通過堵疏結合,切實維護投資者的權益。
事實上,國務院從2011年出臺清理整頓各類交易場所的通知,可是現如今,各地的近千家交易所、交易中心並未有明顯的減少。一些新設交易所通過各類規避手段甚至到西部地區註冊,而到沿海開展業務。同時交易中心的模式也都突破了此前的標準化現貨交易模式,做市商模式、金融資産管理等模式都先後出現。
不少專家認為,隨著市場的發展,當前由省級人民政府按照屬地管理原則負責監管的方式亟須微調。屬地管理明確了“誰的孩子誰抱”,但地方政府更重創新而缺乏專業監管的矛盾日益突出,仍需建立起專業的場外市場監管模式,明確市場的準入和監管責任。
與此同時,2008年全球金融危機後,推動場外市場的集中統一清算成為G20的共識。目前我國正在相關領域積極探索,比如上海清算所的場外統一清算系統,從銀行間市場到大宗商品市場均有所涉及。在專家看來,未來標準化的場外衍生産品,在適當情況下應在交易所或電子平臺交易,並通過中央對手方進行集中清算,降低市場風險和信用風險。
南京石化商品合約交易中心總經理楊瑞軍認為,現貨電子交易市場仍是現貨、中遠期以及期貨市場體系的一部分。對於現貨電子市場,一方面需監管到位,另一方面也需規範會員的招商行為,通過政府的統一監管及行業自律,推動行業的規範發展。
此外,中國農業大學教授常清等專家也認為,著眼于投資者的投資需求問題,在目前國內監管嚴格的場內市場,也宜大力支援符合條件的産品上市交易,改變上市産品缺乏、投資産品同質化的現狀。通過堵疏結合,滿足投資者的投資多樣化需求,維護投資者的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