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監會規範程式化交易 擬嚴格規範境外伺服器使用
- 發佈時間:2015-10-09 20:44:00 來源:中國新聞網 責任編輯:羅伯特
中新網10月9日電 中國證監會今日就《證券期貨市場程式化交易管理辦法(徵求意見稿)》公開徵求意見,擬嚴格規範境外伺服器的使用,境內程式化交易者參與證券期貨交易,不得由在境外部署的程式化交易系統下達交易指令,也不得將境內程式化交易系統與境外電腦相連接,受境外電腦遠端控制。中國證監會另有規定的除外。
《管理辦法》共計25條,從6個方面明確了程式化交易的定義,即“通過既定程式或特定軟體,自動生成或執行交易指令的交易行為”;建立了申報核查管理等監管制度。
一是建立申報核查制度。《管理辦法》規定程式化交易者需要事先進行資訊申報,經核查後方可進行程式化交易。證券、期貨公司應當遵循“了解你的客戶”的原則,嚴格落實有關規定。
二是加強系統接入管理。《管理辦法》要求程式化交易者審慎開展程式化交易,並對程式化交易系統應當具有的風控功能提出明確要求;要求證券公司、期貨公司建立程式化交易接入核查制度,與客戶簽署接入協議,對程式化交易系統接入進行持續管理;要求證券期貨交易所制定相關程式化交易系統接入管理標準,明確風險控制要求。證券業、期貨業協會將就程式化交易系統應當具備的風控功能及相關的接入管理出臺行業標準,並定期開展檢查。
三是建立指令審核制度。《管理辦法》要求證券公司、期貨公司建立程式化交易和非程式化交易的風險隔離機制,對程式化交易賬戶使用專用的報盤通道,並分別設置流量控制。證券公司、期貨公司和基金管理公司應當加強客戶和自身程式化交易的指令審核,並適時進行人工復核。證券、期貨和基金業協會將分別出臺證券公司、期貨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的程式化交易指令審核指引。
四是實施差異化收費。《管理辦法》授權證券期貨交易所針對程式化交易制定專門的收費管理辦法,根據程式化交易的申報、撤單等情況,對程式化交易收取額外費用。
五是嚴格規範境外伺服器的使用。《管理辦法》規定,境內程式化交易者參與證券期貨交易,不得由在境外部署的程式化交易系統下達交易指令,也不得將境內程式化交易系統與境外電腦相連接,受境外電腦遠端控制。中國證監會另有規定的除外。
六是加強監察執法。《管理辦法》明確列舉了禁止的程式化交易,要求證券期貨交易所加強對程式化交易的實時監控,並規定了程式化交易者以及證券公司、期貨公司和基金管理公司違反《管理辦法》的法律責任。對於違反《管理辦法》規定的,根據不同情況,證券期貨交易所將依法採取警示、限制賬戶交易、提高保證金、限制持倉、強制平倉等自律監管措施;證券、期貨業協會將建立違規程式化交易者的“黑名單制度”,在一定時間內,證券公司、期貨公司均不得接受其程式化交易委託;中國證監會將視情況依法採取責令改正、監管談話、出具警示函、暫不受理與行政許可有關的文件、暫停其相關業務等監管措施;視情況對有關責任人員採取證券市場禁入措施;情節嚴重的,依法給與行政處罰。涉嫌犯罪的,將依法移送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