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種手機電池不合格
- 發佈時間:2015-10-09 07:33:58 來源:燕趙晚報 責任編輯:羅伯特
本報訊(記者 陳霞)河北省消協今年6月至10月間對市場銷售的部分手機電池進行了比較試驗,結果發現,11組型號的手機電池中有4組電池標稱容量與電池實際容量不相符,尤其是深圳市運達通科技有限公司生産的運達通牌某型號標準電池實際放電容量僅為標稱容量的19.4%。
省消協本次試驗共對10個品牌的11種型號手機電池進行了測試,檢驗項目為標誌、0.2ItA放電、過充電保護、過放電保護、短路保護共五項。其中,符合國家標準7組,不符合國家標準為4組,符合標準率為63.6%。5種原裝電池及品勝2組電池所測項目均符合國家標準,其他四組電池不符合國家標準,不符合標準項目均為0.2ItA放電。這四種不合格電池分別為:商標為荷塘月色的CPLD-19(3.7V、3000mAh)型號電池,商標為盛世和的SSH HBC476387RBC(3.7V、3400mAh)型號電池,商標為運達通的YDT-G7508Q(3.7V、3850mAh)型號標準電池,商標為天龍大道TLDD的TL-3008A-LWL38898A(3.7V、2130mAh)型號電池。尤其是深圳市運達通科技有限公司生産的運達通牌YDT-G7508Q(3.7V、3850mAh)型號標準電池0.2ItA放電僅為0.97h,標稱容量3850mAh,實測容量為745.8 mAh,實際放電容量僅為標稱容量的19.4%,距離國家標準相差很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