俄韓等國中小學教師評價體系:南韓評價改革更重能力
- 發佈時間:2015-10-04 07:35:00 來源:人民日報 責任編輯:羅伯特
印度 備受尊敬也是“福利”
每年9月5日是印度教師節,在今年的一系列慶祝活動中,“國家最佳教師”的頒獎成為各界關注的焦點。來自泰米爾納德邦的高中女教師塔加普拉卡什從印度總統慕克吉手中接過獎狀,她在任教34年之後終於獲得了印度教師界的最高榮譽。
和塔加普拉卡什共獲殊榮的還有來自印度各地的319名教師,他們是從全印720萬名教師中選拔出來的,這些參評教師超過80%都來自中小學校。塔加普拉卡什在發表獲獎感言時稱:“我一直想成為一名好老師,從沒想過獲獎,是我的同事鼓勵我參加最佳教師評選,因為那樣會鼓勵更多的人加入我們的隊伍。”
獲得“國家最佳教師”榮譽的同時,所有獲獎者還會得到一個5萬盧比(約合5000元人民幣)的“紅包”。這筆政府分發的獎金基本相當於這些“最佳教師”的一個月工資。在印度,多數公立中小學教師的工資並不高,從月薪1萬盧比到5萬盧比不等,但如果拿平均2.5萬盧比來計算,也處於社會中等偏上水準。
除了薪水,印度中小學教師的普遍“福利”是備受尊敬。雖然印度學校教育總體上接受西方模式,但在學生多、教師少外加尊師重教的傳統影響下,老師在學生面前極具威嚴。記者在走訪印度某中學時發現,學生們在下課離開教室前,不少學生都有用手觸摸老師鞋尖的禮儀,後來得知這是印度傳統中年輕人對前輩、長者以及極有德行之人的一種以示尊敬的舉動。
與國家獎勵與學生愛戴相比,印度中小學教師的個人奮鬥顯得更為重要。在印度,從一名兼職教師成長為一名“國家最佳教師”並不容易,首先一條是學歷水準,目前印度中小學教師本科及以上學歷者不到教師總數的50%。而擁有本科及以上學歷的教師從起始薪資水準上就高出高中及以下學歷教師近一倍。在學歷之外,資歷對印度中小學教師的晉陞及評選也很重要。依照印度教育界的慣例,印度助理教師只有在執教兩到三年後才有資格評選正式教師,而在同一所公立學校工作15年後,將自動獲得特殊津貼。這些政策都一定程度上鼓勵教師在自己崗位上踏實肯幹,爭取成為學校最受尊敬的“長者”。
儘管印度各界普遍看重教師崗位,但也不時傳出有借師之名欺壓淩辱學生的案例。有印度教育專家稱,印度學校特別是中小學校中,以師為尊的傳統有時走入極端,不僅學生在課堂面對尊師噤若寒蟬,一旦犯錯“打手板”等體罰也時有發生,長此以往學生的思想和行動都會被固化,過於聽話的孩子難成棟樑。
對此,印度教育界鼓勵公立中小學向私立學校學習,一定程度上引入師生平等、教學相長的課堂氛圍。同時私立學校的老師也被允許參評各類“最佳教師”的評選,讓他們不僅對自己的荷包自信,也對這個職業保有崇高感。(記者 鄒 松)
英國 績效評定公開透明
英國中小學教師的薪酬收入並不算高。2014年,英國每人平均年收入為3萬英鎊,而英國中小學教師的平均工資尚不及這一數字。不過,英國政府正在採取相應措施,積極改善中小學教師的待遇。眼下,教師收入的差距正在加速縮小。在政府採取的諸多措施中,績效工資制是令人矚目的措施之一。
長期以來,英國中小學教師的工資主要由兩大部分組成:基本工資和各類津貼。從2013年起,英國中小學又增加了“績效工資”單元,以期改善教師待遇,提升教學水準和教育品質。該措施收到了較好的成效。
英國智庫機構“政策交流”2014年發佈了中小學教師績效工資實施情況調研報告,認為這一政策整體“積極可行”。報告認為,推行績效工資政策前,中小學教師工資主要隨教齡增長而自然遞升,只有校長、副校長等高層管理人員的收入才與績效掛鉤。而績效政策則將全體教職工的薪水增長部分與其工作表現相關聯,由校長根據考核情況決定每位教師的工資增幅,這一舉措整體抬升了教師員工的待遇收入。
根據“政策交流”機構的統計,績效工資實施以來,英國中小學教師的最低收入年均為21804英鎊。由於物價等原因,首都倫敦地區稍高,為27270英鎊,一些資深優秀教師的年均收入達到了5萬多英鎊,而那些表現特別突出且長期從事一線課堂教學的教師,年收入則更高。這些數字都超過了英國人的平均收入,極大地調動了教師們的積極性。
位於倫敦威斯敏斯特區的“語法學校”(中學)副校長凱恩在接受本報記者採訪時介紹説,“績效工資”的實質,意在打破固有的工資發放思路,使教師的工資、獎金與他們在課堂上的教學表現等相掛鉤。他説,根據教師工會的統計數字,英國89%的教師支援這一政策,認為它體現了工資標準的公平性和發放機制的合理性。
實施績效工資制後,對教師的評價得到了強化,並與相關的待遇掛鉤。整體上看,英國中小學教師的評價氣氛比較民主和寬鬆,評價過程向被評者公開,完全透明,而且評價建立在評價員和被評者雙方對評價背景、目的、程式、標準及整個過程結果的相互尊重和理解的基礎之上,因此,評價結果比較公允,也能令人信服。
英國中小學教師也有職稱評定的做法,但英國中小學教師職稱的評定是一個比較民主、公開和透明的過程,教育行政人員、教師同行、所教學生都有權發表自己的意見並對最終結果産生影響。此外,英國的教師職稱評定,不存在發表論文這一硬性指標,更不存在論文級別的區分,而是與其業績、課堂授課表現、學生成績的高低等緊密相聯。
即使這樣,英國中小學教師流失的現象仍比較嚴重,一些人認為工作太累而中途改行。現在,績效考核、目標管理、過程監控和結果檢查等管理學術語紛紛進入教育領域,成為英國中小學教育改革的關鍵詞和主導議題。這也進一步增加了英國中小學教師的壓力。(記者 黃培昭)
南韓 評價改革更重能力
在深受儒家思想影響的南韓,教師地位在歷史上僅次於君主、父母。到了現代,教師仍有著很高的社會地位,職業受到尊敬,收入也比較高。
南韓的中小學教師也是國家的教育公務員,按照其教育對象不同分為幼兒教師、初中小學教師和高中教師三類。
以初中教師為例,其按級別分為二級教師、一級教師、教導主任和校長。師範學院的畢業生可以獲得二級教師資格證,工作滿三年後,可以申請考試成為一級教師。如果是獲得了教育碩士學位的二級教師,那麼從事教育工作一年後就可以進行申請晉陞。據記者了解,剛工作的公立學校初中老師的基本工資和獎金加起來每月大概在200萬韓元(約合1.06萬元人民幣)左右。
根據南韓政府公佈的公務員崗位工資表,南韓包括從幼兒園到高中教師的崗位工資分為40級,1號崗位工資為142.53萬韓元,最高的40號崗位工資為468.21萬韓元。崗位工資根據教師的在崗年限逐年遞增,獎金則按照教師的工作評價結果調整。
9月3日,南韓教育部發佈了教員評價制度改革方案,減少了過去一年3次對教師的評價考核。
這一改革方案從2013年開始接受各方意見,今年9月正式發佈。改革方案中把對教師的工作成績評價和獎金評價制度整合為教員業績評價,將增強現有的教員能力開發評價的專業性。
為此,新的教員業績評價將把學校管理者的評分和教師之間的評分分開,再將其相加後作為教師評比晉陞的依據。另一大改革是把按不同等級的學校支付績效工資的制度廢除。
過去,學校被分為S、A、B三個級別,S級最高,每個級別的工資相差50%到100%,校級績效工資佔教師個人績效工資的20%。2001年開始採取的這一政策是為了增進學校之間的良性競爭,改善教育品質,提升教師的工作積極性。
過去在教員能力評價中,學生的滿意度也是很重要的評價指標,但是按照小學生對教師的滿意度對教師進行評分引發了爭議,小學生是否能理解選項並進行評分受到質疑。此次的改革方案中,小學生評分作為教師自己的參考,不作為評比要素。而中學生滿意度的過高和過低評價也將被去除,只考慮其餘的90%評分。
雖然家長的意見也受到重視,但在評價時仍遇到一些困難。曾參與教師評價委員會的教師樸奎鎬表示,雖然家長都非常關注子女的學習,但每年都要參加多次教師評價讓他們不厭其煩,家長的參與程度一直不高。學校組織的教師能力開發評價委員會都需要教師、學生家長參與,進行聽課考察。但過多的聽課評分需要家長抽出很多時間,許多家長知識水準不高,難以參與網上打分。(記者 萬 宇)
日本 問題倒逼制度轉換
傳統上,在日本,公立學校的中小學教師屬於教育公務員,在受到公務員相關法律約束的同時也享受著優厚的經濟待遇。日本的職業薪金排行榜顯示,日本中小學教師平均年收入為742萬日元(約合39萬元人民幣),待遇優於一般地方公務員。高薪可以確保優秀人才投身教育事業,也為他們終身從教提供了經濟保障。
中小學教師考核制度參照一般公務員的做法,被稱為“勤務評定”。這種考核制度的弊端逐漸暴露:評定制度的形式化造成不稱職教師逐年增加。這反倒促使日本教育領域的改革走在公務員制度改革的前面。
東京都教委從2000年開始嘗試實施教職員能力開髮型人事考核制度,日本各都道府縣也開始紛紛效倣,思考如何將過去的統一薪酬制度轉換成由考核結果與薪酬報酬掛鉤的模式。
以東京都為例,教育委員會每年一度對在校教職工進行考核,審評結果分S、A、B、C、D五個級別。教育委員會每年發放“教職工業績評價書”,其評價內容涵蓋學習指導、生活指導、學校運作和特別活動四大方面。考核方式是教師先與校長、教導主任面談,確定自己的教育目標、教學方向。考核期結束後,教師就完成程度做自我評價。然後,由教導主任做第一次評估,校長則通過觀摩教師授課進行最終評估。最後,將這兩次評估進行綜合,分五個等級進行評定。考核結果是升職、加薪的重要依據。
日本中小學教師也面臨寫論文的壓力,但教育主管單位及學校沒有就在職教職工發表學術論文做出硬性規定。學校鼓勵老師多發表論文,以此提高學校的核心競爭力,吸引更多學生來校就讀。
現行考核制度的特點在於並不是由管理者單方面判斷,而是以考核對象的自我評價及業績考核為基礎,校長、教導主任等人給出指導意見,有助於提高教師的專業素養,並促進教師在職業生涯中的成長。最終達到提高教學品質及教育水準的目的,為教育界注入了新的活力。
當然,每名教師對現行考核制度都有自己的理解,一位名叫上村的小學老師對本報記者説:“教師的職責是讓學生掌握教學目標規定的技能,我所理解考核制度的關鍵應該是學生是否在教學過程中真正學到了知識。”(記者 賈文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