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是成果轉化和市場需求的“使者”
- 發佈時間:2015-10-01 01:30:35 來源:科技日報 責任編輯:羅伯特
本報記者杜 英通訊員邸 金
市場約定優先、風險保護激勵、不限工資總額、科技報告公開、財政項目前提、企業主體責任、協同成果轉化……一系列話題成為討論的熱點。修訂後的《中華人民共和國促進科技成果轉化法》10月1日正式施行。如何修訂適用的區域《促進科技成果轉化條例》?9月29日,在甘肅省科技廳召開的學習會上,企業家、學者、政府官員有話説。
“建立工程包轉化機制,發展産業創新集群,充分挖掘利基市場,培育新型孵化組織,引進職業創新經理人。”參加中央黨校培訓的甘肅省科技廳廳長李文卿在電函中説,“用乘數的理念運作成果轉化,做大落地型成果品質和創新型企業規模兩個因子,做強時間上的轉化和空間上的轉移,將科技成果轉化進行到底。”
成果多 轉化少
談到成果轉化,總是繞不開這個話題:科研人員為了達到崗位考核和職稱評定的要求,必鬚髮表足夠的學術論文、做夠足數的實驗室工作、拿到足額的科研經費。所以,科技成果被懸在“深院高閣”,轉化轉移任務要為課題、經費和文章妥協。
“這個現象很普遍。正確的途徑,應該為從事科技成果轉化的科研人員建立合理的成果轉化考核、評價體系、激勵機制,調整目前的失衡狀態。”來自蘭州理工大學的張書曄説,蘭州理工收入總額的80%來自市場,這個“二八法則”表明高校在成果轉化領域大有可為,關鍵是態度和措施。
強企業 重市場
此次新修訂的《轉化法》亮點之一是強化了企業在科技成果轉化中的主體作用。“在美國等發達國家,企業一直都在科研和創新中擔任重要角色,而且很多知名企業的科研能力並不亞於高等學校和科研機構。”金川公司開發部總經理閆忠強對新法的修改深表認同。
在討論中,來自企業的代表透著自信與期盼,企業在體制機制上比高校和研究機構更有優勢,可以為科技成果轉化提供充實的資金保障。更重要的,企業是成果轉化和市場需求的“使者”。就《甘肅省促進科技成果轉化條例》的修訂,甘肅省人大教科文衛委員會主任委員龐波強調,強企業就是強基礎,打破科技成果轉化的“藩籬”重在企業,對企業必須加大筆墨,這對欠發達地區尤為重要。
除舊觀 破陳念
自古有身懷絕技者謙稱自己的技術為“雕蟲小技”,百姓通常把掌握某種技術的人稱為“匠人”,認為很難登上大雅之堂。然而,核心技術和關鍵環節才是推動科技成果轉化的源泉。重研究、輕市場的觀念無疑是可怕的。
“年輕學者要評獎、晉職稱,就必須一心撲在基礎研究上,因為轉化成果在評價時通常不能作數。”甘肅省機械科學研究院黨委書記焦光聯道出了看法,“作為轉制院所,與市場融合、與民生對接、與研究人員的勞動緊密聯繫,才是升職稱、擴影響的著力點。”
避風險 圖精準
資金引導、創業投資、股權交易、質押貸款、風險投資、保險服務、轉讓許可……新版轉化法對加速重大科技成果産業化構築了多層“防護網”。這些建立重大科技成果産業化的風險保障機制,得到與會企業、高校、院所和政府部門的一致認同。
“在轉化初期甚至中期,很難見到成效的。唯一的途徑是市場驗證,這一過程伴隨不小的經濟投入和市場風險,如果不能如期産生經濟效益,那麼風險保障機制的缺失無疑就是最大的阻礙。”甘肅省科技廳副廳長鄭華平、甘肅省政府法制辦副主任曾施霖一致認為,要精化流程、精確施策、精細對接、精準投放,引導有限的創新資源連結到轉化節點上。
“一定要明確目標,明確路徑,明晰載體,破解體制機制障礙和政策壁壘,深入研究産業鏈、創新鏈、資金鏈、政策鏈、服務鏈加速融合的切入點和對接點,實現創新要素的整體協同與産業要素的多元協同,推動發展升級、小康提速、轉型跨越、富民興隴。”對於隴原的科技事業,李文卿在電郵中提出了希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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