傷殘軍人等人員撫恤標準再次提高
- 發佈時間:2015-09-30 05:59:52 來源:經濟日報 責任編輯:羅伯特
本報北京9月29日訊 記者韓秉志報道:民政部、財政部日前發出通知,10月1日起再次提高傷殘軍人等人員撫恤和生活補助標準。
從10月1日起,傷殘人員(殘疾軍人、傷殘人民警察、傷殘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傷殘民兵民工)殘疾撫恤金標準、城鎮“三屬”(烈士遺屬、因公犧牲軍人遺屬、病故軍人遺屬)定期撫恤金標準、“三紅”(在鄉退伍紅軍老戰士、在鄉西路軍紅軍老戰士、紅軍失散人員)生活補助標準,在現行基礎上提高15%,農村“三屬”定期撫恤金標準在現行基礎上提高30%;在鄉老復員軍人生活補助標準在現行基礎上每人每年提高2400元,烈士老年子女生活補助標準在現行基礎上每人每年提高1200元,以上提標經費由中央財政承擔。
調整後,一級因戰、因公、因病殘疾軍人撫恤金標準為每人每年60210元、58310元、56400元,分別比2014年提高了7850元、7610元、736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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