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車企明年起須公佈12項維修資訊

  • 發佈時間:2015-09-30 04:31:23  來源:北京日報  作者:佚名  責任編輯:羅伯特

  本報訊(實習記者 陳雪檸)昨天,交通運輸部、環境保護部、商務部等八部委正式公佈《汽車維修技術資訊公開實施管理辦法》。依照該《辦法》,整車企業需公開12項汽車維修技術資訊內容,包括車輛的識別代號、汽車維修手冊以及零部件相關目錄等。據悉,《辦法》將自明年1月1日起實施。

  《辦法》規定,汽車生産者公開的汽車維修技術資訊以基本車型為主。具體而言,需公開的汽車維修技術資訊內容,應至少包括:車輛識別代號(VIN)的編碼規則以及車輛識別的方法;汽車維修手冊,包括車輛維護資訊、總成及零部件的拆裝方法、技術規範及圖示説明、零部件檢測方法及鑒別判斷的資訊、電路接線圖、排放控制系統資訊等。

  同時,還應公開零部件目錄、車型控制系統軟硬體版本識別號、相關維修設備資訊和採購資訊,以及在汽車召回時的一些技術通告等等,涵蓋內容非常細緻廣泛。

  按規定,車型的維修技術資訊應當自該車型上市之日起10年內保持公開狀態。

  依照《辦法》,對於“新車型”,也就是從明年1月1日起取得3C認證的乘用車和客車,汽車生産者應在該車型上市之日起6個月內公開維修技術資訊;自2017年1月1日起,對於取得3C認證的貨車和半挂牽引車,也要在上市之日起6個月內予以公開。

  而對於“老車型”,《辦法》則指出,在2017年1月1日前,公開2008年7月1日後取得3C認證並上市銷售的乘用車和客車的維修技術資訊,同時公開2015年1月1日後取得3C認證並上市銷售的貨車和半挂牽引車的維修技術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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