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修訂電話通信入網服務合同文本
- 發佈時間:2015-09-22 11:31:03 來源:中華工商時報 責任編輯:羅伯特
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與北京市通信管理局共同徵求2005年發佈的後付費類行動電話和固定電話入網合同示範文本修改意見。徵集意見期為2015年9月22日-10月10日。
本次示範文本修訂,一是擴大了示範文本的適用範圍,即把原來的行動電話、固定電話兩個文本合併為一個文本,並在原來只調整後付費類服務的基礎上,增加了預付費類服務內容。二是突出了對用戶資訊安全的保護,規定運營商應對用戶的身份資訊和通信資訊保密,並採取技術措施和其他必要措施確保資訊安全,防止資訊洩露、丟失,並要承擔相應法律責任。三是強化了電話用戶實名制有關內容,規定用戶要保證登記資料真實、有效、準確、完整,登記資料如有變化應及時通知運營商變更。如提供虛假登記資料或登記資料內容變更未及時通知乙方,影響合同正常履行的,運營商有許可權制、暫停、終止通信服務。四是針對用戶將手機號碼綁定郵箱等其他服務功能較為普遍的情況,對在終止通信服務後,用戶應及時修改與手機號碼綁定的其他服務賬號資訊的有關內容做出了提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