進口種子種源免稅政策執行方式明確 年底前向海關申報
- 發佈時間:2015-09-21 06:16:00 來源:中國經濟網 責任編輯:羅伯特
經濟日報北京9月20日訊 (記者文苑)日前,財政部、海關總署、國家稅務總局聯合發佈通知,對調整2015年進口種子種源免稅政策執行方式有關問題進行明確。
通知明確,2015年5月10日及以後,農業部和國家林業局按照調整後的表格,在對動植物苗種進(出)口、林木種子苗木(種用)進口、野生動植物進(出)口審批的同時,標注確認所進口的品種和數量是否符合相關文件規定的免稅品種和數量範圍,對可轉讓和銷售的免稅品種和數量範圍,在“最終用途”欄內標注“可轉讓和銷售”,調整後的表格在西曆年度內有效。“進口單位須在2015年12月31日前嚴格按照免稅品種、數量、最終用途向海關申報進口種子種源。”三部門相關負責人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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