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家機構因涉嫌違規場外配資被罰
- 發佈時間:2015-09-18 20:07:00 來源:中國新聞網 責任編輯:羅伯特
中新社北京9月18日電 (記者 陳康亮)中國證監會18日在北京通報了擬對湖北福誠瀾海資産管理有限公司等五家機構及黃辰爽作出行政處罰的情況。這五家機構因涉嫌違規場外配資,證監會擬開出約1.5億元人民幣的“罰沒單”。
經查,湖北福誠瀾海資産管理有限公司、南京致臻達資産管理有限公司、浙江豐范資本管理有限公司、臣乾金融資訊服務(上海)有限公司及黃辰爽利用信託計劃募集資金,通過恒生HOMS系統、銘創系統等第三方交易終端軟體為客戶提供賬戶開立、證券委託交易、清算、查詢等證券交易服務,且按照證券交易量的一定比例收取費用。
此外,杭州米雲科技有限公司則通過運營米牛網,使用恒生HOMS系統招攬客戶,為客戶提供賬戶開立、證券委託交易、清算、查詢等證券交易服務,且按照證券交易量的一定比例收取費用。
證監會新聞發言人鄧舸表示,上述行為違反了《證券法》“未經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批准,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經營證券業務”的規定,構成《證券法》所述非法經營證券業務的行為。
有分析人士指出,事實上,此前場外配資的問題之所以引發各方關注,原因之一正在於存在大量機構無照經營、違規操作,使得場外配資的規模難以估算,相關的清理難度亦有所增加,導致市場恐慌,監管層此舉有利於震懾相關違規機構。
針對上述機構和個人的具體處罰,證監會決定:
沒收福誠瀾海違法所得164.3萬元,並處以492.9萬元罰款;對福誠瀾海投資管理公司董事長丁凱給予警告,並處以30萬元罰款等。
沒收南京致臻達違法所得156.4萬元,並處以469.2萬元罰款;對南京致臻達法定代表人、執行董事馬強給予警告,並處以30萬元罰款。
沒收浙江豐范違法所得1212.6萬元,並處以3637.8萬元罰款;對浙江豐范法定代表人石敏軍給予警告,並處以30萬元罰款。
沒收臣乾金融違法所得639.2萬元,並處以1917.7萬元罰款;對臣乾金融總經理、法定代表人孫肖給予警告,並處以30萬元罰款等。
沒收杭州米雲違法所得1595.2萬元,並處以4785.5萬元罰款;對杭州米雲董事長兼總經理柳陽給予警告,並處以30萬元罰款。
沒收黃辰爽違法所得267058.14元,並處以60萬元罰款。(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