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九成家庭用氣用水費用不變
- 發佈時間:2015-09-18 08:31:55 來源:天津日報 責任編輯:羅伯特
本報訊(記者 陳璠)按照國家發改委統一部署,依據《價格法》和《政府制定價格聽證辦法》的有關規定,昨日,市發改委組織召開了城市管網居民用氣階梯價格制度聽證會和居民用水階梯價格聽證會。按照國家要求,本市應于2015年年底前實行居民階梯氣價、階梯水價制度,市發改委相關負責人表示,此次聽證的主要目的是建立階梯價格制度,而不是調整價格,按照聽證方案,超過九成以上家庭用水用氣費用不會增加。
居民年用氣量
將劃分為三檔
在昨天上午召開的城市管網居民用氣階梯價格制度聽證會上,市發改委提出了本市建立居民生活用氣階梯價格制度的初步意見:將居民用氣按年用氣量劃分三檔,第一檔,戶年用氣量不超過300立方米,每立方米價格為2.40元;第二檔,戶年用氣量在301—600立方米之間,每立方米為2.88元;第三檔,戶年用氣量在600立方米以上,每立方米為3.60元。對供熱主管部門批准的住宅小區居民獨立採暖用氣,第一檔,戶年用氣量不超過900立方米,每立方米價格為2.40元;第二檔,戶年用氣量在901—1400立方米之間,每立方米為2.88元;第三檔,戶年用氣量在1400立方米以上,每立方米3.60元。
聽證方案明確階梯氣價以年度為週期,年用氣量在週期之間不累計、不結轉。對家庭人口5人及5人以上的,每增加1人,各階梯年用氣量分別增加60立方米。實施範圍為全市(濱海新區除外)城市管網天然氣居民用戶。對學校、養老福利機構等執行居民氣價的非居民用戶,按照國家規定,用氣價格為每立方米2.64元。對年用氣量超過第一階梯基數的低收入居民家庭,超出部分的階梯氣費實行先繳後返,確保其基本生活水準不因實施階梯氣價制度受到影響。
聽證會參加人提出的意見和建議主要有:一是在建立階梯價格制度的基本上,要進一步深化天然氣價格形成機制改革,逐步建立上下游聯動、有升有降動態的價格調整機制。二是經營者要進一步提升服務水準,加大天然氣管網巡查檢查力度,切實保障群眾用氣安全。三是建議有關部門進一步完善工作方案,特別是要細化收費方式,明確低收入群體和多人口用氣保障措施。四是進一步加大宣傳力度,爭取得到社會各界對建立居民用氣階梯價格制度的理解和支援。
對於部分聽證參加人提出的燃氣供熱採暖測算等問題,市發改委價管處處長王劍鋒現場進行了回應和解釋。在聽證方案中,居民獨立採暖和生活用氣是分開計算的,如果一戶居民家中採暖和生活用氣使用兩塊燃氣表計量,就分別按照階梯價格劃分標準計算;如果採暖、生活用氣使用同一塊燃氣表計量,則按照方案中兩項用氣量合計標準執行。此外,他表示,聽證方案中“獨立採暖”的含義,是指依據供熱規劃,對供熱主管部門批准的住宅小區居民獨立採暖用氣,不包括原本採取集中供熱後自行改建為燃氣供熱的情況。
階梯水價以年度為週期
週期之間不累計不結轉
在昨天下午召開的居民用水階梯價格聽證會上,市發改委提出了本市居民生活用水階梯價格制度的初步意見:第一階梯,戶年用水量不超過180立方米,每立方米4.90元;第二階梯,戶年用水量181—240立方米之間,每立方米6.20元;第三階梯,戶年用水量240立方米以上,每立方米8.00元。階梯水價以年度為週期,年用水量在週期之間不累計、不結轉。對家庭人口5人及5人以上的,每增加1人,各階梯年用水量分別增加36立方米。實施範圍為市內六區、環城四區和靜海縣實行“一戶一表”的居民用戶。對執行居民自來水價格的學校、社會福利機構等非居民用戶,用水價格為每立方米5.55元。對年用水量超過第一階梯基數的低收入居民家庭,超出部分的階梯水費實行先繳後返,確保其基本生活水準不因實施階梯水價制度受到影響。
各聽證會參加人基本同意建立居民用水階梯價格制度,認為建立階梯價格制度有利於促進水資源節約和合理使用,對本市建立節水型城市具有重要的意義。聽證會參加人提出的意見和建議主要有:一是有關部門要進一步細化改革方案,特別是要明確低收入群體收費方式等;二是建議適度調整二檔、三檔水量和價格,制定鼓勵節水價格機制,最大限度發揮價格杠桿作用,促進水資源節約;三是有關部門要加強對政策實施效果跟蹤,適時調整政策,進一步完善階梯價格制度,研究鼓勵再生水使用政策;四是進一步加大宣傳力度,增強群眾節水意識,爭取社會各界對階梯價格制度的理解;五是經營企業要進一步提高資金使用透明度,將增收部分用於“一表一戶”和自來水管網改造,取之於民,用之於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