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居民用氣10月1日起實行階梯氣價
- 發佈時間:2015-08-28 06:35:05 來源:杭州日報 責任編輯:羅伯特
通訊員 吳佳 記者 阮妍妍
備受市民關注的杭州市區居民生活管道天然氣價格改革,有了新進展。經市政府同意,杭州市區(不含蕭山、余杭、富陽區,下同)將從10月1日起實行階梯氣價,階梯方案則採用此前聽證會上大多數人認為“有利於保障基本用氣,也制約了超額用氣”的方案二。
居民用氣價格如何調
超過8成家庭月增支約6.63元
目前,我市居民用天然氣銷售價格仍維持在2004年的每立方米2.40元,氣價改革後,按照滿足不同用氣需求,將居民用氣量分為三檔。其中:第一檔用氣量,按覆蓋區域內80%居民家庭用戶的月均用氣量確定,保障居民基本生活用氣需求;第二檔用氣量,按覆蓋區域內95%居民家庭用戶的月均用氣量確定,體現改善和提高居民生活品質的合理用氣需求;第三檔用氣量,為超出第二檔的用氣部分。
考慮到今後經濟社會發展、居民生活水準提高等因素,本次居民階梯氣價一、二、三階梯戶年用氣量分別為276(含)立方米以下,276—480(含)立方米、480立方米以上,對應的用戶覆蓋率為87.60%、96.56%、100%,對應的階梯價格分別為,第一階梯價格為每立方米3.10元,第二階梯價格為每立方米3.72元,第三階梯價格為每立方米4.65元。
這樣一來,第一階梯87.60%基本用氣需求的居民用戶,每立方米要漲0.7元,戶均月增支約6.63元;第二階梯8.96%改善型用氣需求的居民用戶,年用氣量超過276立方米以上部分,每多用1立方米天然氣,多支出1.32元;對第三階梯3.44%用氣需求較大的居民用戶,年用氣量超過480立方米後,每多用1立方米天然氣,多支出2.25元。
新氣價採用何種結算方式
以年度為計量週期
新氣價實施後,將採用什麼樣的計費結算方式?杭州天然氣有限公司常務副總經理俞建國表示,目前,杭州天然氣有限公司採用入戶抄表方式,由抄表人員兩個月一次為居民提供到府抄表服務。實行階梯氣價後,以“抄表年”作為一個年度階梯氣價結算週期。一個“抄表年”表示從調價後用戶首次抄表日次日起365天為一個年度。
具體來看,老用戶(已點火已使用用戶)的用氣週期,將以調價後的首次抄表日為用戶的年度氣量結算日,新用戶(調價後新點火用戶)則以點火日作為年度氣量結算日。
“例如,某老用戶調價後的首次抄表日為10月5日,則每年的10月5日為該用戶的年度氣量結算日,該用戶第一個用氣週期為2015年10月6日至2016年10月5日,第二個用氣週期依次類推。”
同樣的,如某新用戶點火日為10月5日,則每年的10月5日為該用戶的年度氣量結算日,該客戶的用氣週期為2015年10月6日至2016年10月5日。
“一戶多人口”如何收費
多於4人的,每增加1人相應增加年用氣量60方
另外,本次氣價改革還特別提到了關於“一戶多人口”的問題,也就是指居民用氣地址對應的戶籍人口多於4人的居民用戶。
俞建國介紹,一旦經認定“一戶多人口”的居民用戶, 戶籍人口多於4人(不含4人)的,每增加1人,相應增加年用氣量60方(折合每月為5方)。全年每戶分檔氣量按照每戶月用氣量累加計算,執行對應的分檔氣價標準。
申請辦法:“一戶多人口”居民用戶,在第一階梯年用氣量用完前辦理增加用氣量申請手續,均按全年增加用氣量,增加用氣量申請在2016年3月31日前辦理均有效,逾期申請的,從認定次月起按自然月增加用氣量。
特別提醒
同步停止向地熱用戶收取擴容費
另外,需要特別提醒的是:目前,燃氣公司向申請安裝地熱(採暖)用戶收取4200元地熱擴容費和500元安裝費,對此市民投訴較多。
階梯氣價實施後,用氣越多價格越高,支出也越多。因此,要求燃氣公司同步停止向地熱用戶收取擴容費,並向已安裝未點火用戶和已交費未安裝用戶退還相關費用(退費不退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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