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研中心:應明確公立醫院資産非經營性國有資産性質
- 發佈時間:2015-09-17 08:00:00 來源:人民網 責任編輯:羅伯特
原標題:應明確公立醫院資産非經營性國有資産性質
近日,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我國公立醫院改革與發展模式研究”課題組在京舉辦的成果發佈會顯示,由於我國公立醫院的公益性和經營性在人事與財物方面沒有加以區分,導致公立醫院逐利趨向嚴重,“以藥補醫”演變成了“以藥養醫”,課題組建議明確公立醫院資産非經營性國有資産性質,落實政府辦醫責任,加大投入和監管力度。
課題組認為,公立醫院改革是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的重要內容之一,也是醫改中最艱巨、也最受關注的一項任務,對全面實現醫改目標具有關鍵作用,甚至直接關乎醫改全局。這些年來隨著醫藥衛生體制改革的不斷深化,我國公立醫院總體改革成效顯著。
然而,我國公立醫院改革仍面臨一系列問題。從公立醫院職能劃分看,公立醫院的公益性和經營性在人事與財物方面沒有加以區分,直接導致公立醫院逐利趨向嚴重,於是出現了誘導消費、追求藥品加成收入和回扣的不良現象,“以藥補醫”演變成了“以藥養醫”;從醫院經營自主權看,由於政府産權的存在,衛生行政部門既辦醫院又管醫院,醫院缺乏經營管理自主權和靈活性;從醫療資源配置看,優質醫療資源配置過多集中在大城市,中小城市明顯不足,相關數據顯示,一二線城市擁有約70%的衛生資源;從激勵約束機制看,我國公立醫院內部激勵機制的設計往往存在著很大的片面性、隨意性和不科學性,其管理者和職工缺乏合理的面向市場的激勵價值,始終束縛著醫院員工潛能的充分發揮。
總體上看,新一輪醫改實施以來,覆蓋面有了大幅度提高,但是群眾對醫藥衛生體制改革的成效感受還不明顯,甚至一些地方“看病難、看病貴”的現象進一步加劇,改革的任務仍然十分艱巨。
課題組在深入研究國內公立醫院現狀,並大量收集和分析國際經驗基礎上,提出了深化公立醫院改革的幾點建議。
第一,明確公立醫院“保基本、強基層、建機制”的改革方向。
“保基本”,主要體現在提供基本服務。在基本醫保的基礎上,根據成本效益的原則,制定各級醫療機構的基本醫療服務目錄,用經濟手段鼓勵公立醫院帶頭使用適宜技術。“強基層”,要把重點擴展到縣醫院。以大中型公立醫院為龍頭,以縣醫院和鄉鎮衛生院為網底。“建機制”,關鍵是補償機制改革和醫務人員激勵機制。在取消以藥補醫的基礎上,完善補償機制,以績效和品質為標準,加強對公立醫院的考核評估,促進公立醫院從成本推動者向成本控制者轉變、從以創收為導向的競爭向以績效為導向的競爭轉變。合理提高醫務人員的合法收入,通過競爭和績效管理,調動醫務人員的積極性,保障醫生執業環境,穩住各級醫務人員隊伍。
第二,明確公立醫院産權性質,完善公立醫院管理體制。
一是明確公立醫院資産非經營性國有資産的性質。推動國家制定《事業單位法》、《非營利機構法》或者《社團法人法》,制定《公立醫院法》、《公立醫院管理條例》和《非營利醫院管理條例》,規定非營利醫院的規劃、財務、人事管理,明確政府在公立醫院資源佈局、區域衛生規劃、固定資産投資、重大資産處置、日常財務管理、營業盈餘分配等方面具有約束力。二是建立“目標準確、産權落實、責權一致、管理科學、監督有力、運作透明”的現代醫院制度。建立公立醫院産權管理制度,明確代表政府行使出資人和責任者職責的機構;建立公立醫院總會計師委派制、收支預算審批制、建設項目報批制、醫院和院長績效考核制、公立醫院資訊公開制度、公立醫院社會監督制度、公立醫院巡視制度、外派監事制度、稽查特派員制度,落實審計部門對公立醫院的審計職能,完善公立醫院數據收集和發佈機制。三是完善對公立醫院的財務管理。設立全國性的公立醫院基金會。在嚴格對公立醫院財務收支的基礎上,逐步實現政府財政投入、社會資本捐贈和醫保基金統一納入公立醫院基金管理,實現對公立醫院的總額預算控制。
第三,落實政府辦醫責任,加大投入和監管力度。
一是進一步增加政府投入。調整醫院收入結構,從以間接投入為主轉變為以直接投入為主,以“補物”為主轉變為“補人”為主。進一步推動各級政府加大對公立醫院的投入,降低醫院藥品和檢查收入,尤其是縣級以上政府要加大財政轉移支付,以配合縣鄉級公立醫院的改革。短期內,可以通過調整醫院經營收入結構,適當提高服務的價格和費用,降低藥品、檢查的價格和費用。二是統籌使用政府資金,更好地發揮政府投入的作用,改變既補貼供方又補貼需方這種投入分散的格局;要在財務管理上實現一般預算管理,收支兩條線。投入的重點從基礎建設轉向保障公立醫院醫務人員收入,在取消以藥補醫、以檢查補醫機制的同時,調動醫務人員積極性。三是落實各級政府責任,是確保公立醫院公益性的關鍵。四是建立大衛生管理體制,統籌協調監督和管理職能。探索醫療保障和公立醫療服務體系的整合,逐步建立以稅收籌資為主要籌資方式,以公立醫院為主要服務提供方的高度整合的醫療衛生保障模式,實現醫療衛生的財物保障和服務保障的統一,更好的保障基本醫療衛生服務的可及性。
第四,完善醫療服務體系,形成分級診療格局。
一是控制醫院規模和不合理擴張,防止惡性競爭。二是加強城鄉三級體系的配合,實現有序就診。三是要加強公立醫院和公共衛生機構的配合。
第五,完善公立醫院激勵和約束制度,兼顧公益性和積極性。
一是調整醫務人員激勵和考核機制。二是要提高醫務人員的正當收入,建議參考公立學校教師工資水準逐步提高醫務人員的收入水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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