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解國企領導“雙高”之弊
- 發佈時間:2015-09-14 10:31:46 來源:錢江晚報 責任編輯:羅伯特
《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深化國有企業改革的指導意見》中,明確地表達了未來國企用人機制市場化、去行政化的總體思路。新出臺的意見將如何有效改善國企的用人制度?如何破解國企領導“既當高官又拿高薪”之弊?
雙軌:
增加市場化選聘比例,實行差異化薪酬分配辦法
指導意見明確提出:根據不同企業類別和層級,實行選任制、委任制、聘任制等不同選人用人方式。董事會按市場化方式選聘和管理職業經理人,合理增加市場化選聘比例。市場化選聘的職業經理人實行市場化薪酬分配機制。
北京師範大學公司治理與企業發展研究中心主任高明華説,用人制度改革可以有效激發國企經營者的積極性:組織任命的出資人代表——包括董事會、監事會成員,有相應的行政級別應該拿政府規定的報酬;由董事會向市場選聘的職業經理人,包括總經理在內可以拿市場化的薪水。
薪酬:
合理確定基本年薪、績效年薪和任期激勵收入
指導意見提出,國企將實行“與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相適應的企業薪酬分配製度”,對黨中央、國務院和地方黨委、政府及其部門任命的國有企業領導人員,合理確定基本年薪、績效年薪和任期激勵收入。
“改革的目的,就是要防止國企高管既享受體制內的行政級別,又拿體制外的高薪。”中國企業改革與發展研究會副會長周放生説。
轉換:
體制內也可以跳到體制外,加強後端考核
指導意見提出,推行職業經理人制度,實行內部培養和外部引進相結合,暢通現有經營管理者與職業經理人的身份轉換通道。這意味著,用人制度改革對不少體制內的國企高管而言,將帶來一個再次選擇的機會。
中國企業研究院首席研究員李錦表示,要力爭通過3到5年的時間,使絕大部分國企都按照職業經理人制度選聘負責人,用市場化的考核來制定相應的薪酬。“到那時,職業經理人的薪酬比行政任命的董事、監事高出數倍,也是很自然的事。”
據新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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