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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僅六家銀行公示

  • 發佈時間:2015-09-12 06:29:23  來源:長春日報  作者:佚名  責任編輯:羅伯特

  本報訊(記者富沛海) 從去年8月1日起,國家發改委和銀監會聯合發佈規定,商業銀行須為客戶提供一個免管理費和年費的賬戶。新政實施一年有餘,規定執行情況如何?近期長春市消費者協會組織了一次體驗式調查,並於近日發佈了調查結果。調查報告稱,多數銀行未在營業網點顯著位置對相關規定進行公示,許多消費者沒享受到政策帶來的“福利”。

  體驗:銀行主動告知少

  近期,長春市消費者協會組織工作人員,對我市16家銀行、77家營業網點進行了暗訪,調查這些銀行營業網點貫徹落實免收的情況,這其中既包括大型國有銀行,也有商業銀行。

  經暗訪發現,在營業網點顯著位置公示相關規定的只有6家:工商銀行華陽儲蓄所、中國銀行西廣場支行、建設銀行西廣支行、興業銀行東盛支行、光大銀行太陽城支行、浦發銀行臨河街支行,佔比近10%,而其他銀行沒有在營業網點顯著位置公示。

  在通報會上,長春市消協秘書長鐘萍説,近期市消協接到相關投訴較多,去年國家發改委和銀監會聯合發佈《商業銀行服務價格管理辦法》(下稱《辦法》)和《關於印發商業銀行服務政府指導價政府定價目錄的通知》(下稱《通知》),《通知》第三條規定:“對於銀行客戶賬戶中(不含信用卡)沒有享受免收賬戶管理費(含小額賬戶管理費)和年費的,商業銀行應根據客戶申請,為其提供一個免收賬戶管理費(含小額賬戶管理費)和年費的賬戶(不含信用卡、貴賓賬戶)。”該規定自2014年8月1日起執行。銀行辦業務時不主動告知客戶相關規定,是剝奪了消費者的知情權。

  調查:許多市民並不知情

  雖説該新規已經實施一年,但是,市民們對此知情嗎?市消協和記者分別進行了相關調查,結果顯示,60%的網友是通過媒體才得知銀行卡年費和管理費可以免除,而“早就知道了”的網友僅佔30.5%。

  “免年費了?我上個月還收到了銀行發的扣年費短信。”市民李女士表示,自己是在看到朋友圈的消息後才了解到這一新規的。“辦卡、取錢的時候從來沒有工作人員提醒我,銀行公告和短信也沒有可申請免年費的通知。”她認為,用戶不申請取消年費和管理費,銀行就不取消,這樣的做法屬於“霸王條款”,“去年8月份規定就開始執行了,銀行竟然都不吭聲,要是新聞不報道,是不是就這樣‘瞞天過海’了?”

  網友“千尋”則認為,辦理該業務普遍要求消費者攜帶本人身份證、銀行卡去營業網點辦理,不夠人性化。

  建議:採取有效告知方式

  針對此類現象比較普遍的情況,6日,長春市消費者協會召開了通報會,要求各大銀行必須履行告知儲戶相關政策的義務,應當嚴格執行國家關於銀行業務服務方面的政策,在執行政策中不留死角,切實讓廣大消費者享受到國家在銀行業服務方面的惠民政策。同時,也建議銀行在窗口及其他渠道,採取各種有效方式進行告知。

  市消協也提醒廣大消費者,平時多留心國家的相關規定,辦理相關業務時多諮詢,多注意辦理場所的提示語,以便及時享受到應得的政策優惠。如果自身合法權益受到損害,應保留證據,及時與經營者聯繫協商,協商不成可向消費者協會或者有關行政部門投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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