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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峽地下電站審計結果公佈存未依法依規招標等問題

  • 發佈時間:2015-09-11 00:14:00  來源:人民網  作者:佚名  責任編輯:羅伯特

  人民網北京9月10日電 (孫博洋)今天,國家審計署發佈2015年第29期審計結果公告,公佈了長江三峽水利樞紐工程地下電站竣工財務決算草案審計結果。

  審計結果顯示,總體上看,地下電站建設運營情況較好,但仍存在竣工財務決算草案多計,設備物資採購、工程施工、技術諮詢服務等未依法依規招標,工程建設管理不嚴格,部分閒置及退場物資設備處置不規範等問題。

  審計署表示,對於審計出的相關問題,審計署已依法出具審計報告,並建議三峽集團公司完善招標投標相關管理制度,嚴格工程投資控制,進一步加強設備物資管理和處置,避免閒置浪費和資産流失。目前,三峽集團公司正在積極組織整改,審計署將繼續對此跟蹤了解,具體整改情況將由三峽集團公司向社會公告。

  審計結果公告全文:

  2015年3月至5月,審計署組織對長江三峽水利樞紐工程地下電站(以下簡稱地下電站)竣工財務決算草案進行了審計。現將審計結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況

  按照國務院三峽工程建設委員會1992年批准的總體方案,三峽水利樞紐工程除壩後電站裝機26台外,右岸預留6台機組地下電站。這6台機組單機容量均為700兆瓦,自2002年2月尾水渠施工開始,至2012年5月經驗收合格、全部投産發電,建設工期比初步設計減少22個月。竣工財務決算草案報告顯示,決算基準日(2012年5月31日)累計完成投資71.47億元,其中建築工程21.86億元、安裝工程3.61億元、設備投資37.15億元、待攤投資8.85億元,總投資控制在批復的投資範圍內。總體上看,地下電站建設運營情況較好。

  一是實際發電能力超過設計水準。地下電站設計年平均發電35.11億千瓦時,經與左岸、右岸電站機組統一調度,2012年至2014年實際年均發電42.55億千瓦時,超過設計21%;累計實現電力銷售收入27.34億元、上交稅金4.89億元,實現凈利潤2.18億元。

  二是提高了三峽水庫水量發電利用率和發電運作的穩定性。據統計,地下電站建成投産至2014年,三峽水庫水量發電利用率從最初的93.1%逐步提高到97.4%,其中汛期水量發電利用率由90.6%提高到96.5%。同時,地下電站建成投産增加了三峽電站檢修和事故的備用容量,有利於提高三峽電站機組運作的穩定性。

  三是推動了水電機電設備國産化和自主創新。地下電站機組除進口部分自動化元器件等部件外,已基本實現國內設計製造,水輪機模型轉輪水力設計等系列關鍵技術已全面國産化,大型機組鑄鍛件等關鍵材料性能達到國際先進水準。

  二、審計發現的主要問題

  (一)竣工財務決算草案多計投資33 785萬元。 對竣工財務決算草案列示的714 720萬元投資,審計核實後,調減33 785萬元(佔4.73%);調整後的投資為680 935萬元。具體情況:

  1.建築安裝工程投資調減27 552.1萬元,佔決算草案列示該項投資的10.82%。一是虛計工程量、單價或超出合同約定多計費用等,造成多計投資4185.62萬元;二是多計預留尾工項目投資23 208.29萬元;三是混凝土對外銷售收入未按規定衝減投資158.19萬元。

  2.待攤投資調減5194.83萬元,佔決算草案列示該項投資的5.87%。一是將應由三峽樞紐其他工程承擔的費用1716.27萬元計入地下電站工程,導致多計相應投資;二是超標準支付監理費1732.78萬元、招標代理費452.89萬元;三是重復支付勘察設計費和專項研究費用413.92萬元;四是多計竣工決算編審費等其他費用878.97萬元。

  3.設備投資調減1038.07萬元,佔決算草案列示該項投資的0.28%。一是多計概算外設備投資538.5萬元;二是多預留設備採購合同尾款151.63萬元;三是將未使用的電纜計作設備投資347.94萬元。

  (二)設備物資採購、工程施工、技術諮詢服務等未依法依規招標,涉及合同金額154 271.72萬元。 此類問題,審計署此前對中國長江三峽集團公司(以下簡稱三峽集團公司)的審計中曾多次指出。但本次審計仍然發現以下問題:

  1.主體工程土建和部分設備安裝等施工項目未按規定公開招標,涉及合同金額132 012萬元。

  2.水泥、粉煤灰、鋼材等物資採購未按規定公開招標,涉及合同金額16 357.2萬元,其中直接採購13 131.2萬元,未經批准實行邀請招標採購3226萬元。

  3.有9項設備監造、機電監理、工程諮詢等技術服務項目未按規定公開招標,而採取直接委託方式,涉及合同金額5902.52萬元。

  (三)工程建設管理不嚴格,導致增加投資1965.51萬元。 一是標段劃分不合理和施工控制不嚴,增加投資413.86萬元。二是設備材料採購管理不到位,增加工程趕工措施費800萬元。三是指定分包和調整施工範圍,增加投資342.65萬元。四是高出其他供應商最高供應價格採購粉煤灰,增加投資409萬元。

  (四)部分閒置及退場物資設備處置不規範。 一是低於規定價格42.53萬元處置物料集裝箱。二是有200多項退場設備儀器未納入評估清單,部分直接無償處置造成國有資産流失。

  對於上述問題,審計署已依法出具審計報告,並建議三峽集團公司完善招標投標相關管理制度,嚴格工程投資控制,進一步加強設備物資管理和處置,避免閒置浪費和資産流失。目前,三峽集團公司正在積極組織整改,審計署將繼續對此跟蹤了解,具體整改情況將由三峽集團公司向社會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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