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統計局:今年第三季度起實施GDP核算改革
- 發佈時間:2015-09-10 07:52:00 來源:中國經濟網 責任編輯:羅伯特
經濟日報北京9月9日訊 (記者 林火燦)今天,國家統計局發佈公告,從2015年第三季度起實施季度國內生産總值核算改革。此次改革的最大變化在於將季度核算方式從原來的累計核算改為分季核算,調整了季度的核算期。即從原來分別核算1季度、1至2季度、1至3季度和1至4季度的累計GDP,改為直接核算1季度、2季度、3季度和4季度的當季GDP,累計GDP由當季GDP相加得到。
業內專家普遍認為,這一改革有利於生産出高品質的GDP環比數據,更靈敏地捕捉經濟的短期波動資訊,為經濟形勢分析和宏觀調控提供更好的數據支撐。
我國從1992年開始進行季度GDP核算,至今已有20多年曆史。在這過程中,季度GDP核算為客觀、及時地反映我國經濟的短期運作狀況,服務我國宏觀經濟分析與宏觀調控等,發揮了重要作用。
“不過,現行的季度核算制度方法還存在著一些亟待改革和完善的地方。”國家統計局副局長許憲春介紹,特別是2008年國際金融危機爆發以後,社會各界對統計數據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希望統計數據能夠更靈敏地反映宏觀經濟的短期變化,更好地為宏觀經濟分析和決策服務。
從2009年起,國家統計局開始研究季度GDP核算改革的有關問題。2011年,我國推出了季度GDP環比增長速度數據。同時,國家統計局與國際機構開展合作,認真研究國際上季度核算的最新理論成果和國際標準,努力借鑒主要發達國家的季度核算經驗,為我國實施季度GDP核算改革打下了堅實的基礎。經過這幾年的精心準備,目前條件已基本具備,時機已基本成熟。因此,國家統計局推出了這項改革。
許憲春認為,實施季度GDP核算改革,可以更準確地衡量當季的經濟活動,能夠更靈敏地捕捉經濟的短期波動資訊,為經濟形勢分析和宏觀調控提供更好的數據支撐。同時,也有利於推動我國季度核算的國際可比性,推動我國統計調查制度的改革和發展。
據介紹,季度GDP核算改革因不涉及年度核算方法變化,全年的GDP絕對額不會發生變化,但當年4個季度的GDP絕對額有所調整。其中,第一、二、三季度的GDP絕對額有所增加,第四季度GDP絕對額有所減少。
“修訂後的各季度GDP佔全年比重更為合理。”許憲春説,季度核算改革的實質是在保持年度核算結果不變的情況下,如何更合理地衡量各季度的生産活動成果,使其更準確地反映當年季度間的變化。
記者了解到,國家統計局將從2015年3季度開始公佈的GDP數據,包括現價分季絕對額、不變價分季絕對額、不變價分季同比增速和環比增速,同時公佈現價累計絕對額、不變價累計絕對額和不變價累計同比增速。此外,為適應分季核算的新要求,國家統計局對1992年以來的季度GDP數據進行了全面修訂。修訂後的季度GDP與今後公佈的季度GDP核算方法一致,數據具有可比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