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域道路10月1日起將全面禁止高污染車輛通行
- 發佈時間:2015-09-07 22:46:00 來源:中國新聞網 責任編輯:羅伯特
中新網杭州9月7日電 (記者 趙小燕)杭州全面完成淘汰高污染車任務已經進入倒計時狀態,7日,杭州市環保局聯合交警等部門召開新聞發佈會通報,截至8月31日,杭州市共淘汰黃標車41697輛,目前剩餘在用黃標車29223輛。自2015年10月1日零時起,包括上述在用黃標車在內的所有高污染車輛,都將被禁止在杭州市域內所有道路通行。
據介紹,依據《浙江省機動車排氣污染防治條例》、國務院《關於大氣污染防治行動計劃》(國發[2013]37號)、《杭州市2015年大氣污染防治實施計劃》(杭政辦函[2015]83號)等有關規定,杭州市政府今天發佈了《關於禁止高污染機動車輛在全市域道路上通行的通告》,自2015年10月1日零時起,杭州將全天禁止高污染車輛在全市域內所有道路通行。
通告所指高污染車輛是指未取得各地環保部門核發的綠色環保標誌的所有機動車輛(包括“黃標車”)。包括排放標準達不到國Ⅲ的柴油車和達不到國Ⅰ的汽油車,以及因無法通過排氣定期檢測等原因而未取得有效綠色環保標誌的車輛。
杭州市機動車排氣污染管理處負責人陳昀特別強調,高污染車輛禁止在杭州市域內所有道路通行,不僅僅是市區道路,也包括鄉村道路。
目前,在禁行管理上,杭州市環保、交警部門已經實現高污染車輛資訊共用交換機制,為配合此次高污染車輛全市域禁行工作,全市還將新增288套高污染車輛電子抓拍設備,不斷加大利用電子抓拍技術非現場執法力度。
據統計,今年以來,運用智慧交通卡口系統查處黃標車7559輛次。
9月10日起,交警、交通、環保等部門將停止對黃標車開展定期檢測。
針對未取得綠色環保檢驗合格標誌的營運車輛,公安交警部門在禁行時段、區域內不予核發車輛通行證,交通部門不予辦理《道路運輸證》審驗手續,城管部門不予核發《渣土準運證》。
據介紹,今年是《杭州市柴油車淘汰補助實施細則》執行的最後一年,主城區和各縣(市、區)在2014年的基礎上,繼續鼓勵符合條件的高污染柴油車提前淘汰。
目前杭州主城區淘汰補助金額最低5000元,最高可達28000元。根據國家老舊汽車報廢更新的有關政策規定,超過8年或10年以上且未達到使用年限提前報廢的半挂牽引車、重型平板車以及中型貨車,報廢時均可享受國家政府補貼。(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