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海洋局辦公室關於受理海域使用論證資質申請的公告
- 發佈時間:2015-09-06 11:30:33 來源:國家海洋局網站 責任編輯:羅伯特
根據《海域使用論證資質管理規定》,我局決定近期受理海域使用論證資質申請。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受理範圍
海域使用論證資質初次申請、海域使用論證資質晉級申請、海域使用論證資質變更申請。
二、受理日期
2015年9月20日─10月31日。
三、申請條件
(一)符合《海域使用論證資質分級標準》的相關要求。
(二)初次申請:初次申請海域使用論證資質,只能申請取得乙級、丙級資質。
(三)晉級申請:海域使用論證資質單位近兩年海域使用論證報告品質檢查合格,主持編制完成規定數量的海域使用論證報告,且業內信譽良好的,可以申請晉陞上一等級資質。其中,乙級晉陞甲級的,近兩年主持編制完成不少於10個海域使用論證報告;丙級晉陞乙級的,近兩年主持編制完成不少於5個海域使用論證報告。晉級伴隨變更的,應在申請表相關事項欄註明原資訊。
(四)變更申請:單位名稱、地址、法定代表人、技術負責人變更的,應提交資質變更申請。
四、申請材料
(一)海域使用論證資質申請報告。
(二)海域使用論證資質申請表。
(三)海域使用論證資質申請表附件:
1.單位法人資格和工作場所證明材料(包括法人證書、營業執照和組織機構代碼證的複印件);
2.單位法定代表人、技術負責人、海域使用論證資質申請表中所列專業技術人員的任職資格證書、專業技術職稱證書、任命或聘用文件、勞動合同、學歷學位證書、身份證等複印件;
3.海域使用論證資質申請表所列儀器設備的證明材料,包括儀器設備發票或固定資産評估報告及有效檢定證書複印件;
4.品質管理的證明材料;
5.海域使用論證工作開展情況(限晉級和變更申請),應提供項目清單及合同複印件、專家評審意見等相關證明材料;
6.參與海域使用管理有關的法規、規範、標準制定情況;
7.從事過海洋功能區劃、海洋經濟發展規劃、海岸保護與利用規劃、海域開發建設規劃、海洋環境影響評價、海洋調查、海洋監測、海洋測繪或者海洋工程勘察設計等有關工作情況及相關證明材料。
五、有關要求
申請單位應將海域使用論證資質申請報告、海域使用論證資質申請表(一式三份,加蓋單位公章)、海域使用論證資質申請表附件于受理期限內報送國家海洋局海域綜合管理司。同時通過中國海域使用論證網(http://www.hysylz.gov.cn/)提交海域使用論證資質申請表電子版。
聯繫人:馬寶強 010-68048087
地 址:北京市復興門外大街1號國家海洋局海域綜合管理司郵 編:100860
附件:海域使用論證資質申請表
國家海洋局辦公室
2015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