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公司治理指數發佈:房地産業治理水準總體偏低
- 發佈時間:2015-09-05 19:16:00 來源:中國新聞網 責任編輯:羅伯特
中新社天津9月5日電 (記者 張道正)有上市公司治理狀況“晴雨錶”之稱的“中國公司治理指數”5日在津發佈,這是該指數連續第13年發佈。數據顯示,金融、保險業公司治理指數位居前列,房地産業上市公司治理水準總體仍然偏低。
“中國公司治理指數”由天津財經大學校長、南開大學中國公司治理研究院院長李維安教授領銜,南開大學中國公司治理研究院作為第三方研究機構發佈。為了保證數據的公正性和客觀性,這項研究非營利,不接受任何企業資助。
本次中國上市公司治理指數評價樣本量為2590家,佔當年全部上市公司(2591家)比例的99.96%,其中主機板1412家,中小企業板728家,創業板406家,金融、保險業板塊44家。
結果顯示,中國上市公司治理水準在2003-2015年總體上不斷提高,今年中國上市公司治理指數為62.07,比去年上升0.61,比2003年上升13.11。這已是該指數連續第六年呈上升態勢。
分行業看,金融、保險業的公司治理指數位居前列,緊隨其後的是資訊技術業、建築業和製造業等,這些行業治理狀況相對較好,而綜合類和房地産業上市公司治理水準總體仍然偏低。
報告顯示,構成該指數的股東治理指數、董事會治理指數、監事會治理指數、經理層治理指數、資訊披露指數和利益相關者治理指數六大維度均呈上升態勢,其中,資訊披露、股東治理和經理層治理上升幅度相對較大。
根據報告,李維安提出了深化公司治理改革,推進公司治理能力現代化的對策建議:全面推進國有企業混合所有制改革,對於不適宜實施混合所有制改革的國企,施行負面清單制度,納入特殊法人立法管理;擺正去行政化和薪酬激勵機制改革次序。尤其是國有控股公司經理層激勵機制的改革順序應該是首先取消行政級別,然後過渡到市場化的激勵方式。
他表示,在公司治理中,應進一步深入網路治理改革,降低中小股東參與治理的成本;為普及員工持股,要相應改革稅法等相關法律、法規;此外,應加速推進試行多年獨立董事指導意見的修訂,並適時立法。限制獨董兼職公司的數目,增加董事會中獨董的比例,建立獨立於監管部門的獨立董事協會,形成自律的獨立董事隊伍;還應在實施註冊制上市背景下,強化上市後監管措施。
他還建議,完善證券交易所治理,對證券交易所等會管單位進行公司制改造,解決“官商行政化”的制度根源,在優化交易所服務品質的同時,提升其對上市公司外部監督的有效性;此外,成立宏觀層面的金融綜合監管委員會,為混業經營的金融機構特別是網際網路金融提供服務便利和監管平臺,在不遏制創新的前提下,有效地防範其監管風險,並保護投資者權益。(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