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企改革應厘清公司治理與公共治理邊界
- 發佈時間:2015-03-13 22:29:48 來源:中國財經報 責任編輯:羅伯特
今年,國企改革正式進入關鍵之年,這一話題成為了兩會熱議的焦點。
全國人大代表、清華大學法學院教授、原中國投資有限責任公司總經理高西慶在接受採訪時表示,對國有企業而言,一直存在一個矛盾,就是公共治理與公司治理之間的矛盾,此輪國有企業改革或將破解這一矛盾。
高西慶進一步解釋,在企業中,董事對股東是負有義務的,就是説你要像管自己的錢一樣管這個企業。但是,國有企業的經營管理人員往往不是完全從企業的角度去做決策,有時會站在國家宏觀層面去考慮問題,將企業的公司治理和國家的公共治理混在一塊,這時,公司治理機制就難以起到制約作用了。
在高西慶看來,國家應以管理國有資本為主,而企業則應以企業管理為主,按照企業發展的規律辦事。
那麼,原來國有企業所履行的部分公共治理的職能怎麼辦?高西慶表示,現在每年國有企業都要向國家上繳紅利,國家需要落實的一些政策性項目完全可以通過這部分上繳的紅利來實現,而不必交給某一個國有企業去做。
雖然國企改革的方案尚未發佈,但毫無疑問,混合所有制應是未來國企改革的主線。高西慶説,民營資本對參與國企混合所有制改革很有熱情,但同時也存在一些顧慮,特別是擔心國有資本所佔比重過高的話,若繼續進行一些政策性的投資,可能會侵害小股東的利益。
“經驗證明,很多時候甚至只要佔企業全部股份的10%就可以成為第一大股東,對整個企業的影響力也是相當大的。那麼,我們為什麼一定要佔到51%以上,甚至更高?這對國家來説也是一種資源的浪費。”高西慶説。
“讓商業判斷原則成為企業運營與發展的主要原則,厘清公司治理與公共治理的邊界,或將讓國有資本與民營資本實現雙贏。”高西慶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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