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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售食品將告別監管真空 民眾擔憂實施難度大

  • 發佈時間:2015-09-04 07:32:00  來源:中國經濟網  作者:佚名  責任編輯:羅伯特

  如今朋友圈的生意可謂五花八門,除了常見的服裝、化粧品、海外代購以外,朋友圈賣私房美食更成為時下一種潮流。據了解,這些美食大多出自自家廚房,生産經營場所不明確,一直處於監管的盲區地帶。

  近日,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發佈了《網路食品經營監督管理辦法(徵求意見稿)》(以下簡稱《辦法》),擬規定網上銷售食品應取得食品經營許可或備案憑證,如果通過,意味著形形色色的網路食品即將走出監管真空地帶。

  “網際網路+食品”這一新形態改變了我們的生活消費方式。記者隨機採訪的幾位市民表示,現在微信朋友圈裏多少都有幾個賣私房菜的商家,送貨到府、便宜實惠、品種多樣、還能跟周圍朋友互動分享,這是他們選擇購買微商食品的主要原因。然而,在生意火爆的背後,朋友圈食品也存在不少問題。

  中投顧問食品行業研究員向健軍在接受《中國産經新聞》採訪時表示,“微商、朋友圈賣食品是網際網路發展的産物。儘管大多數朋友圈賣食品都將‘私人定制’、‘低價優質’作為賣點,但是家庭式生産、簡易的配送隊伍及設備,使得朋友圈食品品質很難有保證。”

  據記者了解,今年8月中旬,浙江省消保委、溫州市市場監管局曾聯合實施微信美食銷售專項抽檢行動。抽檢涉及10個較為知名的微信商家,産品包含了熟肉製品、糕點等44個批次,由於製作、存儲、配送等環節控制監管不過關,導致許多食品存在食品安全隱患,合格率不足一半,菌落總數超標問題嚴重。

  《辦法》的發佈,為解決這類問題提供了依據,也是對即將實施的新《食品安全法》“網路食品交易監管”方面的有力補充,彌補了法律對網路食品監管的空白,促使微商食品經營向有法可依、有章可循的方向發展,為責任追溯提供可靠依據。

  向健軍表示,《辦法》如果出臺,將結束微商食品無監管時代,有利於規範企業經營行為,維護市場秩序,促進行業健康長遠的發展;《辦法》出臺後,市場上的産品整體品質水準將會提高,在一定程度上也保障了消費者的權益;對於監管層來説,有了具體的執法依據,部門之間的責任義務更見清晰,有利於加強微商食品監管力度、提高監管效率。

  雖然《辦法》彌補了微商監管空白,但不少接受記者採訪的民眾仍對《辦法》能否切實有效執行表示擔憂。

  對此,向健軍表示,“落實對微商食品的監管確實具有一定難度。一是微商食品的宣傳、生産、交易及配送等各個環節都十分分散,很難進行集中監管;二是第三方交易平臺是整條微商食品産業鏈中的重要一環,監管的落實需要第三方交易平臺的協助,但是第三方交易平臺當前對朋友圈食品並沒有採取具體的監管措施,整個監管鏈條還不完善。”

  據了解,微信平臺的準入機制,僅針對認證餐飲類公眾賬號,而對於個人賬號經營,還沒監管細則。任何經營者都可使用第三方工具來開店,服務商並沒有權力對出售的具體産品、準入審核做明確規定。

  對此,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教授、中國消費者協會副會長劉俊海認為,“網售食品管理中不允許出現任何盲區和漏洞。不論經營者採取何種方式銷售運營,其交易行為仍然是在平臺上發起,平臺方須本著對消費者負責的態度,負起監督管理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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