銀行卡沒離手 五萬元被盜刷
- 發佈時間:2015-09-03 13:32:05 來源:齊魯晚報 責任編輯:羅伯特
本報泰安9月1日訊(記者 趙興超) 近期來,銀行卡被盜刷的情況不斷出現,本報就曾報道多次,讀者向本報反映,被盜刷後的維權更是難上加難。被盜刷後,哪些情況由銀行負責,哪些又只能自擔呢?
8月份,新泰徐先生、泰安馬先生先後被盜刷了銀行卡,金額都在五萬元左右,本報報道了其相似的被盜刷經歷,都是銀行卡在手中,淩晨被盜刷。雖然被盜刷的市民已收集了材料,向警方報案,但追回損失變得遙遙無期。有銀行直接告知客戶,這種被盜刷情況責任不明確,只能等警方破案。
其實,銀行卡被盜刷的責任,從宏觀上進行劃分並不太難。“從持卡人角度來説,如果沒有保管好密碼、銀行卡、身份證等,就需要自擔責任。”泰城一國有銀行支行負責人介紹,像是刷卡時被偷窺了密碼、丟失辦卡身份證一直沒補辦挂失、丟失銀行卡等。
而銀行在盜刷中承擔責任的情況,主要包括三點,一是不法分子在ATM機安裝測錄裝置盜取銀行卡資訊,二是銀行卡短時間內異地大額交易等非正常交易,三是銀行未能做到安全提示的義務。
對市民來説,一旦發現銀行卡被盜刷,除了第一時間報案、挂失或凍結,還要去就近的ATM機進行存取款操作,以證明妥善保管了銀行卡,在今後的法律途徑中佔得先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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