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行再加碼 擴展遠期售匯定義
- 發佈時間:2015-09-03 05:36:06 來源:南寧晚報 責任編輯:羅伯特
中國央行辦公室週三下發文件,對此前通知需繳納20%外匯風險準備金的“代客遠期售匯業務”進行解釋,其範圍包括未來某一時間形成客戶購匯行為的人民幣對外匯衍生産品業務。
微信公眾號“金融監管”提到,前日央行發佈的273號文可能令一些繞監管的産品組合出現,今天央行發佈監管文件全部將其封死。
央行在今日補發《關於遠期售匯宏觀審慎管理有關事項的通知》(銀辦發[2015]203號),進一步收緊衍生品市場:
一、銀發[2015]273號文縮成代客遠期售匯業務指在未來某一時間形成客戶購匯行為的人民幣對外幣衍生産品業務,包括:
(一)客戶遠期售匯業務;
(二)客戶買入或賣出期權業務,以及包括多個期權的期權組合業務;
(三)客戶在近端不交割本金、遠端換入外匯的貨幣掉期;
(四)人民幣購售業務中的遠、掉期業務;
(五)客戶遠期後入外匯的其他業務;
除期權和期權組合按照名義本金的二分之一外,其他代客遠期售匯業務均按名義本金的金額作為應交存外匯風險準備金的計算基準。
中國央行將從10月15日起對開展代客遠期售匯業務的金融機構收取外匯風險準備金,準備金率暫定為20%。
民生宏觀點評稱,811快貶後,人民幣兌美元遠期合約升水並未有效降低,一度高達1800基點,市場對於人民幣未來貶值預期仍有3%左右,基於此背景,此舉主要目的有兩個:1.增加做空人民幣成本,吸取股市627經驗,在未形成趨勢性做空之前及早增強審慎管理;2.降低維持匯率的成本,及早降低遠期杠桿倍數,增強央行相對控制力,減少未來維持匯率的成本。
(東方財富網)
- 股票名稱 最新價 漲跌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