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證監會擬對3家公司非法經營證券業務案作出處罰

  • 發佈時間:2015-09-02 20:36:00  來源:中國新聞網  作者:佚名  責任編輯:羅伯特

  中新社北京9月2日電 (記者 陳康亮)中國證監會2日公佈了擬對恒生公司等3家公司非法經營證券業務案作出行政處罰的情況。其中,針對馬雲旗下的恒生公司擬罰沒金額逾5億元(人民幣,下同)。

  日前,證監會對杭州恒生網路技術服務有限責任公司(恒生公司)、上海銘創軟體技術有限公司(銘創公司)、浙江核新同花順網路信息股份有限公司(同花順公司)等3公司分別涉嫌非法經營證券業務案調查、審理完畢。據悉,上述3案已進入告知聽證程式。

  根據公告,經查,恒生公司、銘創公司、同花順公司開發具有開立證券交易子賬戶、接受證券交易委託、查詢證券交易資訊、進行證券和資金的交易結算清算等多種證券業務屬性功能的系統。通過該系統,投資者不履行實名開戶程式即可進行證券交易。

  證監會相關負責人表示,恒生公司、銘創公司、同花順公司在明知客戶的經營方式的情況下,仍向不具有經營證券業務資質的客戶銷售系統、提供相關服務,並獲取非法收益,嚴重擾亂證券市場秩序。

  據此,證監會擬決定對恒生公司、銘創公司、同花順公司及相關責任人員依法作出行政處罰,其中以恒生公司的罰沒金額最大。

  值得注意的是,恒生公司為A股上市公司恒生電子股份有限公司(恒生電子)的控股子公司。恒生電子在A股備受矚目的原因之一在於其擁有“馬雲光環”。根據2014年的收購活動,馬雲成為恒生電子的實際控制人。

  根據公告,證監會擬沒收恒生公司違法所得1.33億元,並處以3.99億元罰款;對恒生公司董事長劉曙峰、總經理官曉嵐給予警告,並分別處以30萬元罰款。

  沒收銘創公司違法所得0.16億元,並處以0.48億元罰款;對銘創公司董事長劉照波、總經理謝承剛給予警告,並分別處以20萬元罰款。

  沒收同花順公司違法所得218萬元,並處以653萬元罰款;對同花順公司副總經理朱志峰、産品經理郭紅波給予警告,並分別處以10萬元、5萬元罰款。(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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