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設國家中小企業發展基金
- 發佈時間:2015-09-02 08:31:36 來源:廣州日報 責任編輯:羅伯特
在昨日召開的國務院常務會議上,決定設立國家中小企業發展基金,政府與市場攜手增強創業創新動力;確定調整和完善固定資産投資項目資本金比例制度,促進投資結構優化;部署推進分級診療制度建設,合理配置醫療資源方便群眾就醫;通過《中華人民共和國電影産業促進法(草案)》。
會議認為,改革創新投融資機制,強化定向調控,讓積極財政政策更加精準發力,緩解中小企業融資難、融資貴,對於擴大就業,推動大眾創業、萬眾創新,增強發展新動能,具有重要意義。會議決定,中央財政通過整合資金出資150億元,創新機制發揮杠桿作用和乘數效應,吸引民營和國有企業、金融機構、地方政府等共同參與,建立總規模為600億元的國家中小企業發展基金,通過設立母基金、直投基金等,用市場化的辦法,重點支援種子期、初創期成長型中小企業發展。基金原則上採取有限合夥制,其募資、設立、管理、收益分配、到期退出等均按市場化原則操作。通過社會出資人優先分紅、國家出資收益適當讓利等措施,更多吸引社會資本,激發中小企業“雙創”活力。
會議指出,圍繞優化投資結構,調整和完善固定資産投資項目資本金比例制度,可以合理降低投資門檻,提高投資能力,增加有效投資,加快補上公共産品、服務及其他發展“短板”,通過改革促進結構調整和民生改善。會議確定,將關係國計民生的港口、沿海及內河航運、機場等領域固定資産投資項目最低資本金比例要求由30%降為25%,鐵路、公路、城市軌道交通項目由25%降為20%。為推動農産品加工轉化,將玉米深加工項目由30%降為20%。城市地下綜合管廊和急需的停車場項目,以及經國務院批准、情況特殊的國家重大項目資本金比例可比規定的再適當降低。同時,對鋼鐵、水泥、電解鋁、焦炭、多晶硅等産能過剩行業,嚴格執行現行的30%~40%較高資本金比例要求。金融機構在提供信貸時,要堅持獨立審貸、自主決策,切實加強風險防範。通過有扶有控的政策引導,促進形成更加合理的投資結構,增強發展後勁。
(證券時報網)